让老外员工过好中国年
发布时间:2005-02-16 浏览次数:1330
2月6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将执结到位的胡弘等17人诉威尔(苏州)有限公司工资支付争议案中的32.5万元工资款和公积金款,发放到被拖欠的员工手中,使该案17名被欠薪员工在年关到来之前,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威尔公司因经营不善,从2004年9月开始共拖欠17名员工工资11万元、公积金款项21.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德国人于2004年10月底回德国,至今未归,无法联系。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中,还有德籍员工,大家讨薪归家的心情迫切。
园区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可供执行资产仅为零星办公设备和部分未加工的原材料,绝大部分资产先前已被抵押和查封,且分别存放于太仓、常熟和园区等地。同时,该企业部分原材料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几个海关保税仓库内,增加了拍卖变现的难度。为了讨回17名员工的工资,园区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星期天、休息日加班加点,积极开展协调工作,确保企业资产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冒着雨雪交加的恶劣天气来回奔波于苏、太、常等地,多次赴各海关协调货物出库,确保货款资金及时到位,努力调剂出足够资产来保障员工工资兑现。
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覃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