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官队伍建设五大变化
发布时间:2005-02-16 浏览次数:1382
在前不久结束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的工作报告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其中,代表们对过去的一年中全省法院狠抓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据介绍,过去的一年来,全省法院有31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省委以及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法官吴苹被评为“中国法官十杰”和“全国三八红旗手”。
据了解,去年我省法官队伍建设主要有五大变化:司法公正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各级法院深入动员发动,认真查摆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洁作风、领导作风以及法院和法官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法官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2003年12月,省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三个附件,不但构建了对全省各级、各个法院审判业绩的评估指标体系,而且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完善了对法官审判业绩的考评机制。全省三级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法官考评委员会,分别承担审判管理的综合决策和专项决策及评定工作。该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已从去年元月起,在全省三级法院一体化运行。去年,全省法院结收案比为98.7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8.65%,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5.4天,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64.8件,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态势良好。
法官职业化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去年,最高法院确定了18家法院为全国法官助理制度试点法院,江苏常州中院、常州钟楼法院、徐州云龙法院被列入其中。全面总结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法院工作经验,逐步、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省法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了具体贯彻《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规范和完善书记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工资职级、单独序列管理等制度。加强法官业绩考评工作,各级法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把考评结果与法官等级评定、奖惩兑现、晋职晋级相挂钩,有效调动了法官工作积极性。
人才培养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引进人才,坚持凡进必考和统一招录制度,严格进人条件。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引进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47名。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警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继续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学习深造,进一步改变全省法院高层次人才数量过少的状况。目前,全省法院在职干警中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84%,比上一年上升2.34个百分点。加强和改进法官培训工作,建成江苏法官培训学院,探索新的教学管理模式,提升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去年仅省法院就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3790人次。
司法宣传的效果进一步扩大。全省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去年被各级媒体采用稿件30000多篇。江苏高院还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在做好与省内媒体沟通与交流的同时,积极配合中央主流媒体去年在我省法院组织四次大型采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