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欢墩镇的徐某等21名农民工因建筑工程包工头李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多次找相关政府部门协助解决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与司法协理员于立案当天就召集双方当事人至欢墩镇巡回审判点及时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法讲理,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短短的一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二十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该村村民徐某连声称谢:”真是感谢你们,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心总算踏实了。”

 

精挑细选-搭建民意沟通新桥梁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截止月底赣榆法院新收案件已超15000件,审判人员最高结案数高达500余件。面对如此巨大的案件压力,如何在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同时使纠纷化解”提速”,帮百姓诉讼”减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赣榆法院院长顾长洲有着深刻的认识,”我们要发挥司法能动职能,广泛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利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促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实现对社会科学有效低成本的管理。”

 

为此,赣榆法院积极构建司法协理网络,全力推进审判调解工作前移。今年5月,在全市首家选聘了63名有较高威望、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司法协理员,授权配合法院做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聘选工作以基层组织推荐、本人自愿、群众认可为原则,由乡镇推选和司法局推荐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法院与县司法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严格逐个考察,并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更换。为了保证普遍性和代表性,所聘人员遍布全县十八个乡镇,来自不同岗位,他们长期驻扎基层,熟悉乡规民约,了解民俗民情,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普遍在当地具有相当威望且为人热心、能力较强,为法官了解掌握当事人的思想观念提供最直接的渠道,缩短了群众与法官心里感觉上的距离,成功的在司法和民众之间搭起了一座高效、畅通的民意沟通”立交桥”。

 

当事人也深有感触的对记者说,”法官好像对我们的事知根知底一样,法官的话有道理,我一定听”。这正因为司法协理员人缘地缘优势的充分发挥才使得法官能够比较迅速地找准案件的切入点,解开当事人之间的”事结”,打开他们的”心结”。

 

化解纠纷-筑起综治维稳新防线

 

司法协理员上岗以来,把调处矛盾促平安作为重要职责,积极配合法院实现上门立案,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就地开庭、巡回办案、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执行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坚持矛盾纠纷随时排查,随时调解,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有效确保了矛盾化解于萌芽,问题解决于一线。

 

今年5月,原董庄村委会(现已合并到海头镇北朱皋村)与王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争执不下,村委会到赣榆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碍,要求王某返还土地由村里开发,王某则要求村委会付清投资款后才能归还土地,双方情绪激动,气氛相当紧张,当地司法协理员董淑波接到法院的委托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案情,依照法律条文、通过耐心的劝解,经过自己两天的调解,北朱皋村与王某终于达成协议。一起5年没有解决的争议在司法协理员的斡旋下得以化解平息。这仅仅是司法协理员调解纠纷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协理队伍工作开展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处纠纷的能力,该院除专门就可能出现的调解困难提前进行预设演练外,还给每位司法协理员确定一名对应联络法官,帮助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并就调解情况信息反馈内容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导,让司法协理员对案情做到了心中有数,对调解做到了底气十足,大大增强了调解成功率。

 

经过近半年的实践,司法协理员帮助送达、提供法官寻找案件当事人44人(次),积极主动参与调解案件95件,成功调解62件,防止矛盾激化4起,避免群体性上访21起,为法院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做出了积极贡献。

 

服判息诉-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

 

赣榆法院的法官们向记者讲到,”穿上法袍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司法权威,只有走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的心声,作出的裁判才能让群众信服,司法协理员就提供了这样一个渠道,自从有了他们,不仅纠纷调解成功的多了,矛盾激化、反复的少了,而且缠诉、上访的也少了。”

 

李圣德是赣榆县法院聘请的一名司法协理员,也是为乡邻所熟知的热心人,是本村谁家中有些个家长里短的纠纷都会到他家中的询问解决的办法,他常常结合自己的经验和法院培训中尝到的法律知识进行耐心解答。今年5月底当立案庭法官联系他调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的信访老案时,他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调解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有意识的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细致的向当事人陈述利害,帮助其正确理解法院裁判,经多次上门交流,被告态度终于缓和,并表示认真履行法院判决,不再上访。

 

像他这样的司法协理员还有很多,他们通过面对面地向群众时进行法制宣传,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亲身说法,真心、细心、诚心的教育,依法、公正、透明的调解,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向群众传播了法律知识,使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意识得以普遍增强,真正在法院司法工作中起着”信息员”、”宣传员”、 ”教导员”的作用。

 

为进一步依托司法协理网络拓展司法服务深度和广度,更好地发挥司法协理员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与水平,赣榆法院还就如何将司法协理员工作向新层次新台阶推进组织召开推进会,针对信息反馈、交流沟通、业务配合、人员调整补充及考核奖励机制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作逐一完善,进一步夯实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战斗堡垒”,为司法协理工朝着科学长效有序方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