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分解落实2005年重点工作督办责任 六十二项工作件件有督办
发布时间:2005-02-17 浏览次数:1412
根据今年工作要点,江苏法院将其细化为五大类62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2月16日,江苏法院分解落实2005年重点工作督办责任制,对62项工作均一一明确了督办责任部门。
今年江苏法院机关重点工作包括综合工作、审判工作、审判管理、法院改革和物质装备办公现代化建设五大类。综合工作细化为12项,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部门为机关党委各部门,完成时间为今年上半年;制定下发《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意见》由研究室负责,今年一季度完成。
审判工作细化为28项,如刑一庭全年负责制定《〈量刑指导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刑二庭负责制定下发《关于财产刑适用与执行问题的若干意见》,民一庭负责对因国家农业政策改变,涉及农民利益民事纠纷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研制定指导意见等。
审判管理包括4项工作,如法官人事处负责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法官审判业绩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审管办、法庭指导办负责推行全省人民法庭审判质效管理体系、制定人民法庭业绩专项考评办法等。
法院改革细化为16项,如综合处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与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教育处负责建立基层法院人才信息库等。
物质装备办公现代化建设主要包括2项,如技术处、司法行政处负责启动全省法院科技法庭规范化建设等。
目前,江苏法院已将62项工作督办责任一一落实到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年底前,江苏法院将对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