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的温暖流入百姓心窝 江苏通州法院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6年不断
发布时间:2005-02-17 浏览次数:1495
本网讯:江苏省通州市法院坚持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6年不断,让成千上万的当事人感受到党的温暖。今天,记者在该院兴仁法庭采访,一个个法官胸前“党员示范岗”的牌子映入眼帘。副庭长朱洪胸挂“党员示范岗”的牌子,正在当庭宣判一起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时,记者与一位40多岁的王姓当事人攀谈起来。她激动地说:“看到法官亮明党员的身份,顿时我放心了,一股暖流涌入心窝,我真正体会到党和人民的骨肉情。”
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庭长周锦明告诉记者,他们从便民诉讼出发,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庭里有5名党员,常年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百姓”的办事准则,对待每个案件都做到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去年收案691件,办结685件,结案率99.1%,调解率72%,审理期限26天。法庭驻地的陈先生说起法院的党员示范岗感受颇深。前年,当地的曹老板带他去内蒙古打工。年底结帐时,曹老板给他出具的欠条上未签名。陈先生多次催要未果。去年起诉到法庭,开庭那天,被告未到庭。几名“党员示范岗”的法官没有轻易下判,而是多方联系做被告工作,最后远在山西的曹老板委托他人来法庭调解,使陈先生当场拿到了多年未要到的血汗钱。陈先生噙着热泪对记者说:“每当我想到开庭时法官胸前那闪闪发光的党员示范岗牌子,就想起了《党啊,亲爱的妈妈》这首歌曲,心中温暖如春。”
在通州法院法警大队采访,记者深切感受到这个大队的“党员示范岗”赢得民心,让百姓得利,给社会和谐。全队21人中18名党员。近年来,他们使60多起突发事件化险为夷,除了保证正常的开庭等司法保障任务外,其余警力全部投入执行。1998年成立了一个5人党员执行组,6年多来,执行组共执结案件5500多件,从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盐城有家公司有一案件在通州申请执行,两地相距三四百里路,担心款无法执行到位,便私下向承办执行的法警送了2000元。承办法警再三推辞不了,把钱交给了大队。队领导考虑到当即退还,可能会造成对方心理上负担,就暂时保管起来。此案执行完毕后,黄兴政委代表法警大队全体党员驱车前往盐城,将2000元礼金及执行款送去,对申请执行人说:“我们不仅是法官,而且是党员,为民办事是我们党员、法官的神圣职责。”盐城某公司负责人感动不已,当即买了块 “刚正不阿 执法如山”的金匾,派人派车一路跟着,沿路敲锣打鼓,放着鞭炮,将金匾送到法院。
通州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孙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院有三个基层法庭,全院年均收案数6000余件。自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以来,院80多名党员,不仅案件审执率一直名列前茅,而且处处彰显为民情结。开展这一活动好处多多,从法院内部讲,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作表率,党组成员之间团结和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党员与党员之间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同时带动了普通群众,全院上下拧成一股绳;从法院外部讲,老百姓得到了利益,他们亲身感受到党员法官的公正司法,从而更加相信党、热爱党、依靠党,激发他们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的积极性。
记者还了解到,通州法院把“党员示范岗”延伸到审判领域外。孙金华主任曾收到一位残疾少年的来信,信中提到他父亲抛弃他们母子3人,他终日在轮椅上度过,有个弟弟考入中学无钱上不起学。孙金华将此事向院长吴存银做了汇报,吴院长当即和他一起赶赴某中学联系。学校领导深受感动,不仅组织教师纷纷捐款,而且答应2万元的择校费和食宿费全免。6年来,在通州法院像这样的爱民故事数不胜数,也因此赢得了上级织织和人民群众的称赞。近年来,法院先后荣膺全国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法院,党员杨美华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