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第一拍 执结超亿元
发布时间:2005-02-24 浏览次数:1523
本网无锡讯:2005年2月22日,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受无锡中院委托,成功将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四街坊108号地块实施拍卖,拍卖价达11.4亿元,中院执行局成功执行标的达1.2亿元。
2004年8月21日,经无锡市中级法院一审及省高院终审判决,上海宏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贷款1000万美元及相应利息,合计人民币计1.2亿元,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于2004年9月9日提出执行申请。无锡中级法院立案后,执行局领导和承办执行法官8赴上海,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系项目公司,除上海市四川北路四街坊108号国有出让地块使用权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因该地块位于上海虹口区繁华商业区,经本院同上海虹口区人民政府多次协商,在该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以及在各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决定将上海市四川北路四街坊108号地块使用权整体拍卖并以11.4亿元成交。
据悉,该次拍卖成交金额创上海拍卖史之最,该地块号称“地王”,引起了海内外房产界人士高度关注,上海拍卖行业称其为“上海第一拍”,该执行案件的执行金额在无锡中级法院执行历史上也是最大的。
文章出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