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调解 东方之花南通发新枝
作者:娄银生 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1053
江苏法院近年来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创新诉讼调解方式,丰富诉讼调解内容,推出诉讼调解品牌,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有效衔接。12月上旬,记者走进南通,记录了这里的两级法院富有成效的调解工作。
港闸--“空中法庭” 听众纷纷致电
“其实再多的赔偿也弥补不了我失去亲人的悲痛,但法官处处设身处地的为我着想,让我在痛苦之余又感到很欣慰!”12月9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同时失去妻子和女儿的黄某在签收调解书时哽咽着说。据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院长宋石介绍,2008年以来,该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5件,调解撤诉1019件,调解撤诉率达93.9%。
政法联调 巧破诉讼难题
2009年6月,被告邵某驾驶轿车与曹某所骑摩托车相撞,乘坐摩托的曹某儿子跌倒死亡,曹某也受重伤。经警方鉴定,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决定追究刑事责任。港闸法院启动诉前调解对接机制,与检察、公安机关一起调处该事故纠纷,邵某除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数额外,当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4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往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2006年5月,港闸法院与市交巡警支队签订了《对接调处交通事故协议》,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对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现场立案审查、即时司法确认、就地诉讼调解”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2008年开始,该院又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公检法联调”,法官、检察官、交警共同参与调解,一些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义务人为减轻或免除处罚,也最大可能地足额、快速支付赔偿金,有效缓解了部分受害人急需医疗费的“燃眉之急”。今年1到11月,该院成功解决纠纷36起,调解成功率和自觉履行率均为100%。
空中法庭 赢得多重效果
“当事人双方及保险公司在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下,容易化解矛盾,达成调解共识。”今年3月份以来,港闸法院与南通电台经济生活频道共同开设“空中法庭”栏目,法官与当事人定期走进电台,向公众直播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过程,法官现场解答听众咨询。
2010年2月,南通紫琅学院教授庞某驾驶轿车不慎撞上唐某同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至唐某重伤,庞某驾车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作出庞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而且,庞某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逃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起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受理该案后,法官决定与当事人一同走进电台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电台向市民直播整个调解过程。该案历时一小时,最后达成协议,庞某和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65000余元,10日内履行完毕。其他损失待原告伤残鉴定以后另行主张,而刑事诉讼部分择日另行开庭审理。
调解结束后,听众纷纷致电,就本案的处理发表评论,市民陈先生说:“整个调解过程我全听了,从中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希望事故当事人和开车的朋友吸取教训。”迄今已开展“空中法庭”节目25起,其中有17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调解成功。
延伸职能 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5月,该院速裁中心张善华法官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案件。死者家属从山东莱州来到南通参加庭审,而被告上海某保险公司不愿派人参加庭审。张法官遂与该公司的理赔部经理取得联系,起初该公司经理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后通过多次电话联系,他愿意就损失数额确定问题进行交流,但不同意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为方便和有效调解,张法官便约同死者家属代表及原告、被告律师一同到上海调解。上海公司没想到张法官真的会去上海调解,深受感动,结果该案在半个小时内就调解成功,各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死者家属为此还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为改变外地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常常不派人参加庭审的状况,提高调解率,港闸法院采用远程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方法,尽最大可能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还对一些保险公司未到庭的案件,在缺席审理后,法官并不立即缺席判决,而是将到庭当事人的调解方案与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传真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签字后连同有关法律文件快递法院,法院再送达调解书,通过这种远程调解的案件保险公司赔付到位率达100%。
崇川--“周末法庭” 群众鼓掌叫好
12月4日,星期六上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虹桥周末法庭”正在审理一起儿子告继母的案件,街上的市民围了一圈又一圈。
李某早年出资以其父亲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父亲在世时即已确认该房屋产权属李某所有。李父去世后,其再婚妻子丁某认为她还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便没有搬走,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而李某从外地回乡无处居住,要求丁某搬出该房屋,双方就此产生纠纷。立案前,法官曾多次上门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决定在位于虹桥法制公园内的“周末法庭”开庭。
法庭审理中,丁某竟不顾自己已年届七十,倒地撒起了泼。由于法庭是在公园内,旁听的22名“市民陪审员”和近百名群众见状纷纷表示愤慨,谴责丁某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当庭宣判原告李某胜诉,旁听群众鼓掌叫好。丁某在大家的注视下灰溜溜地走出了周末法庭。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二天,自知理亏的丁某又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提出调解请求。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再次召集双方坐到一起,依照诉前调解时李某提出的方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院长陈勇介绍,截至目前,“周末法庭”已连续十六个周末在虹桥法制公园开庭,旁听群众超过两千人次。经街道推荐,南通港法庭还聘请了22名“市民陪审员”,他们不仅全程旁听庭审,提出建议,还参与调解以及法制宣传。通过对一起起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在当地群众中的公信力大大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得以增强。钟秀巡回法庭则依托与街道形成的共建机制,在矛盾纠纷多发地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各村(居)民小组、当事人住所地和案发地设立流动巡回审判点,形成以街道为中心,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为辐射点的巡回审判网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第一线。
在积极寻求司法工作社会效果最大化的目标中,法官挂职街道政法副书记、市民法官、社会司法监督员、社区联动执行等,崇川法院进行与社会互动、组织诉调对接、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需要一个核心“CPU”来统筹运作,而该院“社会工作办公室”应运而生。有了社会工作办公室这个“CPU”后,崇川地区的诉调对接更加通畅、高效。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法院联合区调处中心调解的一起侵害台胞家属健康权纠纷。这是11月11日上午,来自台湾高雄的李老先生和夫人夏老太太在上海亲属的陪同下,专程到南通游玩。在滨江公园参观游玩过程中,夏老太太被某中学户外实践的学生所骑的双人自行车撞倒,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上海治疗。受害人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治疗费用已达数十万元。无奈之下,受害人家属一纸诉状将两个学生及家长、学校、自行车租赁人、滨江公园管理处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先期治疗费20万元。崇川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发现原告住院的医药费尚未结算,作为起诉重要证据的医药费发票没有开具,进入实体审理的难度较大。为解原告燃眉之急,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社会工作办公室的同志迅速将案件委托给区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12月3日下午,区调处中心组织受害人家属及五被告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市政府台办、崇川法院的法官全程参与了调解。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五被告终于同意先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受害人的先期治疗费,并当场履行。
近三年来,崇川法院积极主导司法社会化,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今年,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的纠纷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2%,案件调撤率达81.29%,今年9月被评为江苏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
海安--“片区法官”制度情法兼容
12月4日,周六上午,一个普通的休息日。在江苏海安孙庄镇孙庄村,海安县人民法院孙翠燕法官在不停忙碌着。虽然户外天气寒冷,但细汗还是慢慢渗出了她的额头。这已是她第三次来该村就一起赡养纠纷做诉前调解工作了。
原来该村干部向孙法官反映了一起棘手的赡养纠纷。该村年近七旬的老妪吉某独自一人居住,所住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当地基层组织多次协调,希望吉某两个儿子帮助吉某修好房屋,但他们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孙翠燕法官得知后,利用休息时间立即与当地干部赶到现场。经了解,她发现双方根本的症结是吉老太屋后的茅坑正对着她大儿子家的大门。群众反映,按当地的风俗茅坑对着大门不吉利。恰巧,老大的女儿从小身体不好,老大一直认为与茅坑有关,要求将茅坑移位,但吉某长期不松口,其与老大家关系非常紧张,老二见状,也找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经过孙翠燕有张有弛、情法兼容的工作,两个儿子达成在同一地点各自为老人建一间新房的协议。案后,吉老太逢人就夸孙法官。
院长王平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推行“片区法官”制度,将全县划分成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确定一名联系法官。
新区--“法官工作站”特点灵活简便
每每谈及法官工作站带来的好处,家住南通新区中兴街道的吴女士总是激动不已,“若没有法官工作站的耐心调解,咱家这4.5万元的彩礼还真不知道能否要回,真的要好好感谢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人民法院工作站的法官们。”
原来,吴女士儿子小明与小贤于今年5月确立了恋爱关系。按农村习俗,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仪式上,吴女士塞给小贤一根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8万元钱。没想到四个月后,儿子却主动提出分手。为此吴女士一家没少为这事儿找小贤。但小贤就是不同意还钱,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赔偿费,而且态度很坚决。为此,双方来到中兴街道法官工作站。民庭陈冲庭长与街道司法所采取谈心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两家之间的责怨,通过多次的谈心和沟通,小贤及其父母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婚约财产调解协议:小贤返还小明彩礼4.5万元,一次性处理了结,双方再无纠葛。吴女士没有料到的,这不仅免除了她起诉所需要的多种费用,而且还顺利地拿到了自己的钱,吴女士和儿子小明特地到法院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尽职尽责的法官。
院长陆沈东说,法官工作站设到乡镇,相当于将法院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利于百姓法律咨询,利于当事人以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快捷地解决纠纷。运行8个月来,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解决争议标的额近1500多万元,每一件都做到停纷息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