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马如军的故事
作者:李健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1045
马如军,男,1968年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东海县法院双店法庭庭长。他所带领的双店法庭连续多年被江苏省高院授与“全省最佳人民法庭”、“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连云港市中院评为“廉洁司法示范庭”,被连云港市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其本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9年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办案19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上访。
方便群众,上门调解解民忧
提起双店法庭庭长马如军,东海县西部乡镇的许多老百姓大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李埝乡李埝村的刘老汉说:他经常深入乡村调解案件,为俺老百姓排忧解难,刘老汉说两年前他和老伴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无处安身,他到村部的院子里用玉米秸搭成茅舍艰难度日,马庭长和张庭长两次深入李埝村找到村干部了解情况,并在村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对刘老汉的儿子儿媳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和耐心地说法讲理,刘老汉的儿子儿媳接受了批评,并当庭同意把年迈的父母接回家中赡养。
2009年秋,马庭长听洪庄镇法律服务所反映,洪庄村有一位年过七旬的赵老太不小心摔断了腿,住进了医院,她的六名子女对赵老太不闻不问,连一千多元的手术费都不愿拿。马庭长当即决定上门为赵老太提供诉前调解服务,当天上午,马庭长驱车来到40多里外的洪庄村赵老太家中。就在赵老太病床前,马庭长召集法律服务所人员、村干部以及赵老太的六个子女进行诉前调解,在马庭长情法并用、入情入理的说服调处下,六名子女最终与老太太达成了包括给付1000多元医疗费和日常生活费用在内的赡养协议。躺在病床上赵老太感激地说:马庭长真是俺老百姓的贴心人啊!
服务企业,追讨债务助发展
马如军庭长始终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法庭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注重为辖区支柱产业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9年以来,他领导的双店法庭审执涉企案件80多件,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提起马庭长为企业追款,山左口乡金泰化工有限公司副鲁经理向笔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2009年2月正值寒冬,山左口乡金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金泰公司”)与高邮某化工厂签订一份酒精购销合同,“金泰公司”按照以往惯例把10万多元的工业酒精运到高邮某化工厂指定的地点,卸货后,却找不到人结帐,送货人找到高邮某化工厂后才知道该厂因负债累累已经停产,所有资产均被抵押在银行,企业领导已不知去向。无奈之下,“金泰公司”把高邮某化工厂告到双店人民法庭。想请法庭帮他们追回这笔并不抱多大希望的货款及利息。马如军庭长对此非常重视,于立案当天即带人前往被告所在地高邮,经过艰苦细致地调查走访,马庭长得知接收酒精的企业是被告高邮某化工厂厂长把部分有效资产转移在此另建的新厂(对外仍以老厂名义经营),新厂的主要股东之一就是老厂的厂长。摸清情况后,马庭长依法查封了新厂的银行账户,并让新厂通知老厂厂长出面应诉,迫于法庭已经掌握的证据,加上马庭长等人一天一夜的说服教育,被告终于在第二天上午一次性付清10万多元货款。当“金泰公司”拿出5000元现金要感谢马庭长等法官时,却遭到了马庭长等法官的严词拒绝。
庭园耕作,四季常吃廉政灶
到过双店法庭的人都知道双店法庭有一块一亩多地的小菜园,那是马庭长和庭里的同志们在办案之余换换脑筋、学习农艺、锻炼身体的地方。地方虽然不大,却能给小小的法庭带来无限生机和活力。在这里,春天是满园的青菜、油绿的小葱和鹅黄的菜花;夏天是一地的黄瓜、南瓜、豆角和红红的辣椒;秋天是晶莹剔透的葡萄、挂满藤蔓的吊瓜,以及满地的花生、黄豆和地瓜;到了冬天,还有不怕冷的过寒菜装点菜园。
平常,马庭长只要有空就会到菜园里转一转,看看地里的蔬菜长得怎样了,看是不是需要浇水、施肥、除草了,或者是看又要种点什么时新的蔬菜了。在他的带动下,庭里的其他同志也把养花、种菜当成一种业余爱好。
菜园里的蔬菜,既是时令的装点,也是法庭招待客人的美食,每当法庭有客人来访,法庭的厨师总会就地取材,从挂架上摘下水嫩的还挂着花骨朵的黄瓜,在从菜地里拔出带着泥土芬芳的萝卜,挖出土豆、花生,经过简单的加工,就成了一道道美味可口的时鲜菜肴。马庭长一边带着大家品尝,一边介绍说,这才是真正的绿色食品,是我们自己种的,不用化肥农药,也没有污染,大家吃得放心,也吃得开心。
最主要的,是食堂解决了法庭人员的吃饭问题。法庭地处乡村,法官们的家属都在城里,法官们有时加班、出发回来,吃不上热菜热饭,就只能自己到食堂解决,法官们到菜地一走随手就可拿来新鲜的蔬菜。有时,法官们也会遇到热心的当事人竭力邀请他们到饭店吃饭的事情,这时,法庭的小食堂就会成为法官们拒绝吃请的“最佳挡箭牌”。法官们说:我们自己有食堂,你不能叫我们违反纪律吧!法官们态度坚决,说的又合情合理,当事人自然也不好坚持。双店法庭法官们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不知拒绝了多少回当事人的盛情邀请。也为他们的小食堂赢得了法庭“廉政灶”的美誉。
其实,法庭工作人员日常所吃的新鲜蔬菜,哪一样不是产自这块法官们亲自侍弄的小菜园呢?用马庭长的话说:菜园虽小,却是法庭的一块宝地,它不仅给法庭带来四季春色,也陶冶了法官的性情,锻炼了法官的身体,更给法官们吹来了一阵阵廉政清风,法官们种菜、爱菜,一举多得,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