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切实强化律师在化解涉诉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律师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责任担当,共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了较好成效,半年来妥处案件2100余件。今年1-11月份,该院民事审判条线案件调撤率达60.81%,位居全省法院民事系统的前列,其中,由律师参与的调撤成功率占所调撤案件的62%以上。

  中院注重营造调解的司法环境。坚持在庭前充分了解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庭审中有力保证律师发表意见的完整和充分,在庭后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案件的释明和调解。对律师提出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均作为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讨论的重点,从而在实体上给予律师充分的尊重和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律师的实体案件处理的建议被法官采信率达63%以上。

  对一些矛盾易激化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社会关注案件、有上访、集访、暴访倾向案件等,建立经常性的类案沟通制度,及时与律师交换意见,并邀请律师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释明工作,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蒋宝华等11户与扬州大仕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扬州源盛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在律师的引导释明下,当事人握手言和。

  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专门召开了诉调对接座谈会,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形成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的共识。特别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注重通过基层民调组织、代理律师来做案件初期的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