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大首次任命9名陪审员
发布时间:2005-03-03 浏览次数:1438
2月24日,经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任命糜志雄等9名同志为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苏州法院系统首批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正式开始履行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苏州中院的指导下,在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严格对照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标准,通过认真审查和严格筛选,挑选了9名候选人,由市中院鲁国强院长提请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任命。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行业,整体素质较高,都是积极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热心人士。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于5月1日统一上岗,园区法院将认真做好陪审员的岗前审判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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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小 清、张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