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家庭类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以五项措施全方位构建起妇女权益保障的有效机制。
  五项措施的具体做法为:1、及时立案审判。对于涉及到家庭暴力的婚姻等类型案件,该院要求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及时裁判机制,以迅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2、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该院要求充分发挥法院调解手段的功效,在审判过程中耐心细致、多做思想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达到依法办案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统一。 3、注重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功效。为了避免因财产被转移或损毁而使妇女权益受到侵害,该院要求在案件受理前或审理过程中,法官应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赡养、抚养、医疗等生活急需费用,则应依法先予执行。4、防止开庭时妇女受到暴力侵害。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的婚姻类案件,该院要求开庭时法官提前到法庭,不给夫妻单独碰面的机会,以免再次发生纠纷;法庭调查时不问受害妇女的实际住址,只问其户籍所在地,以免男方前去骚扰;闭庭后让女方先走,留下男方进行法制教育,待女方远离后再让男方走,以确保妇女在开庭前后的安全。5、分别宣告判决。对于矛盾易激化的婚姻类案件,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安排两个时间,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宣判,以避免男方因对判决不满而当场骚扰或侵害女方当事人。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