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档案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这个今年8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基层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摸索出了一套以法院为主导、相关行政机关、社会调解组织参加的多元解纷机制。这一新的实践,高效、便捷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纷争,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亭湖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荣对该院多元解纷机制的成功实践批示肯定:“亭湖法院积极主动创新化解纠纷方法,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区委、区政府满意,全区90万人民满意。”

 

  关键词  优化整合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刘玲: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时下已成为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瓶颈。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引导人们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而且有利于平衡诉讼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同时,更加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和步伐的加快,位于盐城市主城区的亭湖区法院,各类民商事案件以25%左右的速度激增,“道交”案件增幅更大。以2008年、2009年为例,该院两年间受理此类案件1145件,有效化解926件,还有10%的案件未能案结事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与日俱增。

 

  为彻底改变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难、协调难、赔偿难的现状,最大限度地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亭湖法院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在盐城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科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交警部门支持下,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医疗单位、鉴定机构的密切协作,建立了化解“道交”纠纷的绿色通道,促进了此类案件的高效处理。

 

  今年319日,江苏沿海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亭湖法院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实行联动处理,当日即赴上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了肇事者200万余元的财产。随后,该院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组织多方机构积极调解,最终使受害当事人获得了足额赔偿。该院这一做法,得到了江苏省涉案事故处理指挥部的充分肯定。

 

  据统计,2008年以来,亭湖法院共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784件,自动履行率达84.58%,自觉履行赔偿款达2.5亿余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但是,亭湖法院没有满足于上述优化整合的甜头。200810月以来,该院又先后在本院及所辖人民法庭附设了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聘任254名特邀调解员,对部分简易案件设置非诉调解前置程序,委托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并要求在15日内处理完毕。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人民调解组织应及时将案件移送法院。

 

  工作中,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承包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时,该院都会主动邀请当地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成效显著。

 

  今年110月,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已接待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参与调解民事纠纷1148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有653件,直接促使亭湖法院案件调撤率达到62.45%,同比上升13.26%

 

  关键词  职能前移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以多元解纷机制化解民事矛盾,实现了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关口前移,既符合人民法院发挥调解功能的优良传统,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以多元理念重新审视司法的价值和功能,以最大限度地回应社会与民众对纠纷解决的需求为出发点,向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

 

 

 

  两年前,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对市区一地块实施拆迁开发时,与拆迁范围内倪某等9名当事人签订了拆迁协议。协议生效后,9名当事人“按兵不动”。

 

  今年6月,亭湖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立即选派经验丰富、善做协调工作的人民调解员胥晓静承办。其间,胥晓静一方面挨家挨户到9名当事人家中走访,耐心细致地宣传拆迁政策,劝说他们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服从政府安排;另一方面,她又诚恳地邀请涉案社区、拆迁部门的负责人亲赴拆迁现场,与当事人面对面协商拆迁补偿、周转过渡房等相关事宜。经过大量入情入理的疏导工作和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说,两天后,9名当事人主动腾空房屋,交付拆除。

 

  “真没想到,这桩麻烦事这么快就能了结!调解员真是能干!”事后,涉案街道办事处主任陆文忠欣喜地发出感慨。

 

  亭湖法院合力化解纠纷之道十分给力,亭湖区拆迁工作呈现出“无阵痛拆迁”、“和谐拆迁”的可喜局面。2008年以来,该院受理了149件拆迁纠纷案件,经调解结案达125件,有力地促进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  百姓信服

 

  亭湖区新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建跃:法院积极推进的多元解纷机制得民心、合民意。现在,我们社区的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干部和居民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协助法院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我们责无旁贷。

 

  6年前,村民吉某通过竞标获得8亩银杏树林地的5年承包权。缴纳第一年1100多元承包费并种植一年后,吉某因身体原因提出终止合同。村委会认为,终止合同可以,但得支付500元违约金。

 

  几百元违约金对吉某来说并不是小数目,双方僵持不下。

 

  一晃5年过去了,吉某仍然种植林地,拒缴违约金,承包金也分文没给。

 

  去年10月,村委会一纸诉状把吉某告到法院,要求支付4年共计4400多元的承包费。

 

  亭湖法院受理后,敏锐地意识到这桩纠纷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对经济并不宽裕的当事人来说,一旦处理不当就后患无穷。

 

  为此,该院没有草率下结论,而是邀请涉案地的镇领导、村民代表召开了一个圆桌协调会议。

 

  会议上,承办法官提出,鉴于吉某家境窘迫,支付承包费确实存在难度,不如让他继续承包,分期偿还承包费。

 

  这一建议获得集体响应,最终使村委会和吉某达成以上述方案为基础的和解协议。

 

  事后,“获救”的吉某泣不成声:“法官给了我活路,我一定好好种地,争取早点还钱。”

 

  多元解纷机制大有可为,尝到甜头的亭湖法院现在只认这个理。

 

  今年,该院在多达16个的镇、街道、经济区设立了审务工作站,还和225个村(居)、社区签订共建协议,设立审务工作联系点,指派60名法官担任指导人,对共建地区的民事纠纷实施就地调解、审理。截至9月,亭湖法院各审务工作站和联系点巡回审判案件达1148件,其中967件得以调解解决。

 

  亭湖法院的工作获得了盐城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不久前,盐城市社会矛盾大调解现场会在该院召开,其经验开始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