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院作出“远学宋鱼水,近学蔡裕华”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5-03-10 浏览次数:1449
本网徐州讯: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先进党员的模范带头示范作用,激励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全市法院党员干警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经徐州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中开展“远学宋鱼水,近学蔡裕华”活动。
蔡裕华同志是徐州市中院民一庭审判长,作为一名普通法官和普通党员,他热爱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优秀代表。1997年蔡裕华同志从团副政委位置转业到市中院,经过一年多的刻苦学习,通过了司法考试。2002年以来,他连续3年创造了中院的五个之最:所带合议庭办案数量最多、审理案件期限最短、调解结案率最高、申诉信访量最少、案件质量最好。他办案风格简洁、明快,尤以独特的调解艺术见长,几年来所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结案率稳定在60%-70%,他所办的案件有近三分之二是当天开庭,当庭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结案,当事人当天领到法律文书的。近两年他所率合议庭办结的1000余件案件无一被发回和改判,其中2004年合议庭审判员人人办案超百件,审理案件期限平均只有21.5天。他在办案过程中,把法律理性与人性情感注入调解过程,悉心钻研和运用调解艺术,使大量的疑难案件迎刃而解,案结事了,当事人服判止诉。几年来,蔡裕华同志先后获得了“省人民满意法官”、“省民事诉讼调解先进个人”、“市勤政廉洁好干部”、“全市法院优秀审判长”、“模范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决定强调,向蔡裕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勤勉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向蔡裕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的先进理念和高超的调解艺术;向蔡裕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优秀品格;向蔡裕华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甘于平凡、不计个人名利的崇高思想境界;向蔡裕华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干一行,爱一行”、终身学习的职业理念。
决定要求,全市法院党员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宋鱼水和蔡裕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将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宋鱼水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蔡裕华同志结合起来,将学习先进典型与保持党员先进型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将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推进“两个率先”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公仆情怀,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在各自的岗位上按照先进性要求争创一流业绩,为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徐州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