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厂子里打工,刚进去的时候说是试用期不用签合同,现在干了2个月了还说是在试用期,这是怎么回事啊?另外,周末加班费是怎么算的?”这是1210下午,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网络法务室”上一个网友的留言。值班管理员看到信息后,立即对此咨询进行了回复,并主动与该网友交流。10分钟后,这个网友在群里发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针对近年来涉农民工案件逐年上升的情况,新沂法院结合农民工群体日趋年轻化、知识化的新特点以及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的新情况,于今年915日创建群号为“14700414的“网络法务室”QQ群,成员主要是本市或本市赴外的农民工,由民一庭的3名法官及研究室人员协同管理,对加入“网络法务室”的网友进行解疑答惑、宣讲法制。另外,在该群空间中,还上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诉知识等资料,并定期更新。

 

    “网络法务室”开通以来,已有50余人申请加入该法务室,在线解答各类问题100多条,内容涵盖交友、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子女上学等各个方面,备受农民工的欢迎。另外,“网络法务室”中网友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也都获得了满意的回复和解决。

 

    点评:涉农民工纠纷的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大局。新沂市人民法院针对农民工表现出的新特征、新诉求,设立了“网络法务室”,大大方便了农民工和法院之间的沟通。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进一步提升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了农民工涉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