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院安镇法庭成立赔偿案件合议庭 应对赔偿案件增多的趋势
发布时间:2005-03-17 浏览次数:1637
本网无锡讯:今年1-3月,安镇法庭受理赔偿类案件26件,其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9件,占73%。针对此类案件上升的新变化,锡山区法院安镇法庭积极应对,成立合议庭,专门审理赔偿类民事纠纷,缓解城镇化进程和“新交法”实施中产生的突出矛盾。
安镇法庭认真分析了赔偿类案件的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近年来随着法庭辖区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各种社会矛盾随之产生,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赔偿案件聚增;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警部门的前置调解程序作了限制,由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才进入调解,而实际情况是双方均申请调解的占极少数,故纠纷不能得到最初的、及时的处理。二是案件类型多样化。侵权的方式多种多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相邻关系不睦产生矛盾引起赔偿、生意上的不当竞争引起赔偿、修筑道路产生的障碍物引起赔偿、拆除建筑物引起赔偿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起赔偿。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出现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新情况。三是案件矛盾突出。赔偿侵权案件事关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受害人一般除了肉体上的伤害,还产生了其它方面的经济损失,动辄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而且有的双方主观上都有过错,客观上都有伤害,在审理中双方意见很难契合,情绪化倾向严重,容易引发新的矛盾。
安镇法庭积极应对案件的新变化,专门成立赔偿案件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并采取措施使之发挥专业化审理的优势。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合议庭成员系统学习赔偿法律法规,以会代训,以典型案例剖析加强研讨,切实提高合议庭成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把握起诉引导。在当事人起诉时给予充分的法律释明,规范和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是坚持着重调解。针对赔偿类案件矛盾突出的情况,合议庭把调解作为一个工作主旨,象宋鱼水那样做过细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辨法析理,理顺情绪,同时密切联系基层组织,把坐堂庭审和下乡调查相结合,努力化解该类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
赔偿案件合议庭发挥了时间和人力集中的优势,目前已审结19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