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徐州法院3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隆重进行了表彰。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5年多来,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表彰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徐州两级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完善制度建设,有效保障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全市两级法院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均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全面记录陪审员的个人信息和培训、参审绩效等情况,将其作为对陪审员表彰奖励、补助发放和届期任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人民、贴近基层、亲和力强、熟悉民情的优势,根据其各自的职业特点,引导陪审员参加各类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参加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使很多社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广大陪审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调解、监督和联络宣传等作用,积极参与定纷止争、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和普法宣传,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徐州目前共有475名人民陪审员得到人大常委会任命,5年多来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9872件35267人次;2009年以来徐州法院的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一直稳居全省法院第一,2010年基层法院的陪审率高达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