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止2005年3月17日,江苏高院已把近期将分别起诉至南京市雨花区、鼓楼区、下关区、溧水县、高淳县等法院的5起赌博犯罪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司法平衡,近日南京中院在溧水县法院招开了部分区县法院关于赌博犯罪案件司法适用讨论会。南京白下区法院介绍了审理网络赌博案件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审判经验,市法院针对审理网络赌博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阐述。与会法官对审理赌博犯罪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赌博犯罪中共同犯罪等重大问题达成了初步的统一认识。市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挂牌、督办的赌博犯罪案件时要加强审判力量、保障与市法院的信息沟通、注意量刑的平衡、精心制作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注意结合案件深入调研。市法院潘科明副院长指出南京中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职能作用,并对各区县法院刑庭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对深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尤其是审理挂牌督办案件中,要高度重视、统一行动,形成打击合力,要通过及时、公正的审判,营造打击赌博犯罪专项行动的声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要注意司法平衡。要从法律适用、刑罚裁量等方面统一思想和认识,最终实现司法平衡。三是要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既要对实施赌博犯罪的罪犯严格依法判处主刑,又要多适用财产刑,切断赌博犯罪的资金来源,特别要注意慎用缓刑。四是要深入调研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在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审理经验、针对网络赌博等新类型案件及时进行理论研究,实现我市法院在审理赌博案件方面走在全国先进行列,为实现“创一流法院”作出贡献。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