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呈现六大特点
发布时间:2005-04-05 浏览次数:1499
本网盐城讯:3月25日下午,亭湖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对区法院推选的22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至此,亭湖法院已全部完成人民陪审员遴选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在5月1日如期上岗。
由于组织有力、安排严密、程序严格,此次选任的22名人民陪审员呈现出以下六大特点:一是政治素质好,以“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为道德标准进行选任,确保无一名人民陪审员有违法乱纪记录;二是学历层次高,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到50%;三是专业技能强,有5名人民陪审员曾系统地学习过法律或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其中还有一名已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四是年龄、性别搭配合理,平均年龄为35岁,其中妇女同志占到40%;五是群众基础广泛,由于宣传发动有力,除由各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推荐的39名人民陪审员以外,还有7名人员主动到法院进行自荐。六是代表性强、覆盖面广,确保亭湖区每个乡镇、街道、城郊工委至少有一名,同时涉及多种行业多个领域,如妇联、共青团、学校、医学会、金融系统、广电中心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通过后,亭湖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法院辖区人口数和近三年平均收结案数确定所需人民陪审员名额,制定了详尽的选任计划,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为扩大选任工作的社会效果,让辖区群众更多地了解、参与、支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亭湖法院、亭湖司法局对下辖乡镇、街道、机关等联合发出通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担任条件、选任办法、程序及经费保障等有关事宜。同时亭湖法院还利用下基层开庭、到村组召开座谈会、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等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对经组织推荐和自荐的46名人员,法院和司法局按照既定标准,共同把关,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22名人员提请区人大任命。对经人大任命的22名人民陪审员,亭湖法院将分批对其开展以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为重点的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