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行政审判给力三区三城建设
作者:娄银生 苏中形 发布时间:2010-12-30 浏览次数:1011
2010年初,苏州市委作出“三区三城”这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部署。针对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和苏州西部生态城的重大建设项目,苏州中院今年3月分别与项目所在地金阊区委、虎丘区委经商议达成共识,签订了共建协议,成立了首批两个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工作站,专门出台了《依法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实施的意见》。此后,全市各基层法院也纷纷在辖区设立了22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站(点)。
在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苏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积极转变司法的观念、方式、能力与机制。近一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庭法官担任法律指导员,定人、定时、定点地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及相关动态,积极预防矛盾;加大对涉及重点项目案件的审理力度,在审理相关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案件时,最大限度地采用协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帮助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避免引发群体性的纠纷;参与党委政府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所制定的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工作,引导依法行政;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导向作用,开展法律宣传,营造理解、支持和配合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此,苏州市长阎立批示指出:“中院在依法保障‘三区三城’建设中想了很多办法,对推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