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法院庭审活动数字影像系统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05-04-05 浏览次数:1433
本网镇江讯:日前,扬中法院庭审活动数字影像系统正式投入运行,所有案件的庭审活动实现了全程监控录像,这一系统的投入使用,为该院积极打造数字化法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数字影像系统顺利运行,该院出台了开庭公告网络发布办法、庭审录像书记员操作手册和庭审监控系统管理等制度,为数字影像系统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庭审录像过程中,首先由承办法官提前七天填写开庭信息,网络管理员进行发布,开庭时,书记员只要打开庭审录像界面,找到本次开庭的案号,点击“录像”即进入影像系统。录像结束后,由系统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所有庭审录像刻录成光盘,交由档案室保管。如需查看,则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整个庭审监控录像的制作过程操作便捷,管理严格。
这套影像系统具有极强的安全性,录像一旦开始,即由系统自动生成,不能剪辑、修改,确保了庭审活动录像的真实、准确、客观。这一突出的技术特点,为提高庭审考评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法官公正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为综合考量法官业绩提供了可视化依据,也为法官提升司法能力提供了资源共享的学习园地。
文章出处:扬中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