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实施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其也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贯彻落实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精神,指导全省各中级法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全省2700余名人民陪审员都能够在5月1日准时上岗履行职责,江苏高院于3月28日至4月1日在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举办了首期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示范班。此次培训班共有108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省108个基层法院,同时13个中级法院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及部分兼职教师也参加了此次培训。
  江苏高院党组对江苏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全面开展极为重视,公丕祥院长亲临开学典礼并作重要讲话。公院长在讲话中不仅对学员遵守规章制度,珍惜学习机会,抓好岗前学习及后续学习、长期学习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更是从思想、组织、选任、培训、管理等方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抓紧、抓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创我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局面。开学典礼由江苏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屈建国主持。
  此次培训班时间短,培训内容多,既开设了中国司法制度、法官职业化道德及法律思维等综合知识课程,也开设了刑、民、行实体及程序方面基础理论及法律适用等业务知识课程。为了加深学员对庭审程序的认识,培训班还选用真实案例举办模拟法庭,所有的角色均由人民陪审员自行扮演,所有的程序均由学员自行设计,庭审结束后还进行了学员互评,并最终由老师进行总结,结果证实模拟法庭举办的非常成功。此次培训班除了法官职业道德及法律思维聘请高校教授进行授课外,其它课程全部由法官学院的专职教师主讲。
  为了检验学习成果,根据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特点及职责要求,培训班选用评析案件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考核。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均圆满通过了岗前培训,取得了《合格证书》。
  培训结束后,培训班举行了结业典礼,江苏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教育处处长陈宽悌到会讲话,肯定了参加此次示范班的人民陪审员的学习热情,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务必在5月1日之前结束本地区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人民陪审员都能准时上岗履行职责。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官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