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江苏“十佳法官”事迹简介
发布时间:2011-01-04 浏览次数:3249
栗娟同志事迹简介
栗娟,女,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南京中院民一庭审判长,江苏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并多次被评为市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栗娟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年年办案数及审判质效业绩名列前茅,所主审的700余案,担任审判长办理的逾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她先后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曾获最高院学术论文研讨会二等奖,所审理的案件列入南京中院指导案例、“2008年度南京市十大最具影响力案件”。她高超的司法能力和耐心细致、特别具有亲和力的审判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亲民爱民、正义和温暖的形象。
孙翠燕同志事迹简介
孙翠燕,女,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海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勇挑重担,业务能力强。她注重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总结出高效办案“统筹三法”, 2008年审结案件565件,2009年605件,2010年1至11月351件,同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90%左右;她注重工作创新,着力案结事了,制作“友情提醒书”极大地提升审结案件的自觉履行率,是南通市法院系统的“办案明星”,多次受市中院通报表扬。该同志2009年2月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6月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并荣记二等功,2009年12月被江苏省委政法委评为“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2010年6月被江苏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
刘晓琴同志事迹简介
刘晓琴,女,1968年8月生,法律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该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0年多来,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和热心为百姓排忧解难,总结出了“察言观色法”、“耐心感化法”、“化繁为简法”、“以情取信法”等多种调解方法,是大家公认的“办案能手”和“办案快手”。她大胆探索、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和速裁工作,在她的指导、协调和推动下,2010年1至11月,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0900件,10017件普通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解决。曾荣获全市十佳法官、二十优干警、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7年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2010年9月作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被省高院推荐到最高院。
黄海军同志事迹简介
黄海军,男,197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沭阳县人民法院庙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参加工作11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尽心竭力做好审判工作。自2005年6月独立承办案件以来,已办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其中2008年审结案件692件,2009年审结案件672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2.6天,收结案比达到100%,调撤率达66%以上。2010年从事执行工作以来,已执结案件405件,实际执结率达75%以上。5年来,黄海军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改、无一投诉、无一信访、无一申诉。无论是结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均居全市法院干警首位,在全省法院也名列前茅。他连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他所在的庙头法庭被评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点”,他个人先后荣获“宿迁市优秀法官”、“宿迁市执行标兵” 等荣誉称号,2008年被宿迁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省高院评为“江苏省优秀法官”。
董毕同志事迹简介
董毕,女,1965年6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法律硕士,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董毕年均结案360件,年均调撤率达78%,办案指标连续五年居全院第一。她秉持为民司法理念,将保护民生融入对案件的依法审理之中。她公正廉洁司法,尊重法律与事实,时刻做到自省和自警,无私地诠释着公平与正义。她深入群众,注重调解,凭着高度的责任感和高超的调解艺术,使当事人尽释前嫌,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她多次被评为泰州市十佳法官、市十佳政法干警、江苏省优秀法官、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2010年又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王蕴同志事迹简介
王蕴,男,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71年1月出生,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他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审判实绩显著。多年来办结各类案件400余件,案件标的总额达二十多亿元。承办的案件不仅数量多、难度大,而且案件调解率高。任副庭长后以裁判文书质量和审判绩效为抓手,亦取得突出成绩。其调研成果显著,先后在《人民司法》、《江海学刊》等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近30篇文章。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4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质量先进个人”、“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2007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支援西部法官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周洪生同志事迹简介
周洪生,男,1968年出生,法律硕士。现任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先后被评为徐州市首届“十佳法官”、徐州市第一、第二届“十佳调解标兵”、徐州市首届知名法官、全省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在其带领下,所在部门先后被评为徐州市委、市政府“双争”先进集体,江苏省高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徐州市青年文明号”,200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在《法律适用》、《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编写多部法学著作。
王小川同志事迹简介
王小川,女,1966年1月出生,江苏兴化人,现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扬州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工作20多年来,主审各类民事案件一千三百余件,参加合议庭及担任审判长办案三千余件,无一件错案或质量瑕疵案件,无一件当事人上访缠讼,无一件超期结案,近年来审结案件的调撤率平均达75%以上。工作中,她善于创新,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并率先在全市推行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2010年又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喻赤同志事迹简介
喻赤,男,汉族,1961年7月生,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现任江苏东台法院唐洋法庭庭长。喻赤同志扎根人民法庭默默奉献26年,先后带出时堰、唐洋两个全面过硬的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无一投诉,一直保持80%以上的调撤率。2007年,喻赤同志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的“诉警对接机制”得到了最高院的肯定和推广;2009年,喻赤同志的调解工作经验总结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和推广。喻赤同志多次获得东台法院文明法官、先进工作者、十佳调解能手等称号,先后两次荣立盐城中院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盐城中院表彰为人民法庭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东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戴宜同志事迹简介
戴宜,男,34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庭长助理,三级法官。该同志自2004年进入园区法院后始终扎根审判一线,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因处理亚细亚国际货柜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案被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给予特殊嘉奖,并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园区先进工作者。5年间,他共审结各类案件1172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信访,历年调撤率均达到70%以上,2010年更达到了86%,各项指标在全市法院中均名列前茅。他注重学习、刻苦钻研,审结了大量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并积极参与司法调研,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调研文章和高质量的司法建议。该同志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在廉政勤政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