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为十二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徐育 发布时间:2011-01-04 浏览次数:1009
2010年12月30日至31日,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苏宁、副省长李小敏、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出席会议。林祥国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作工作报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作会议总结。会议还表彰了全省法院“十佳法官”和“优秀法官”。七家中级法院、六家基层法院和法庭作了交流发言。
林祥国说,过去的五年,全省各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林祥国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引导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坚决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促进我省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要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更加有效地解决涉诉矛盾纠纷:进一步坚持执法为民,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畅通涉诉民意表达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征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切实抓好各项既定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倾力打造江苏法院司法改革品牌;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要优化基层审判资源配置,充实审判一线力量,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公丕祥说,这次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0年的全省法院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进行部署。2010年,是全省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主要体现在:践行能动司法要求,依法服务大局取得了新进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履行司法职责取得了新进展;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机制制度创新取得了新进展;坚持能力素质并重,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大力争取关心支持,优化司法环境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辛勤工作的结果。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50574件,审结902508件,同比分别上升1.28%和1.36%。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9960件,审结58739件,同比分别上升4.25%和4.17%;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39742件,审结602373件,同比分别上升6.13%和6.09%;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981件,审结7608件,同比分别上升3.46%和2.59%;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32967件,结案225251件,同比分别下降10.77%和10.23%。
公丕祥强调,“十二五”时期,全省法院工作要努力实现四项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迈上新台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迈上新台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水平迈上新台阶。2011年全省法院重点工作任务是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在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上取得新成效;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在大力加强公正廉洁司法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在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改善司法环境上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