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兴法庭多措并举 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05-04-08 浏览次数:1554
本网盐城讯:近年来,盐城市亭湖区法院新兴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前沿阵地作用,努力探求构建和谐的新农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辖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4年该庭被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诉前调解为民。新兴法庭辖区有3个镇44个行政村,每年因生产生活发生的纠纷不计其数。老百姓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一时想不通,主动到法庭咨询,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对于这些“份外”工作,该庭清醒地意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矛盾如不能及时解决,极易引起矛盾的激化,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局面。一是建立了诉前案件登记制,对每一起来法庭咨询,寻求法律帮助的事宜,建立登记台帐,落实专人予以解答。二是制定诉前案件处理的范围,主要是赡养、抚育、扶养等家庭成员纠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夫妻感情纠纷;相邻权纠纷等。该庭每年处理诉前案件达150余件,80%都能通过耐心法制宣传和疏导调解,使矛盾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盐城中院马志相院长在该庭调研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诉讼调解和社会大调解相衔接利民。坚持诉讼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妥善处理每一起农村案件,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稳定,加快农村发展。新兴法庭坚持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坚持把法律宣传到位,把思想工作做到位,把措施落实到位,把矛盾解决到位,今年一季度共审结109件,调解97件,撤诉12件,调撤率87.9%,化解了矛盾,将矛盾尽量解决在基层。构建民调网络,加强培训,使民调工作横向到人,纵向到单位。该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主动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建立了镇、村民调二级网络,选优配强民调组织,定期对民调人民进行了业务培训,共为辖区内民调人员培训了300余人次,提高了民调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技能。为了便于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民调人员熟悉情况,了解实情,便于和当事人沟通和交流的优势,法庭针对具体案件,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组民调人员一起和法庭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巡回办案便民。新兴法庭坚持坐堂问案和巡回办案相结合,对涉及赡养、抚育、土地流转等农村普遍性案件,坚持巡回办案。在农忙季节坚持送法到农家、开庭到村组,既方便了群众,又教育了群众。2004年10月18日该庭在辖区永丰镇联盟村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200余名农民群众参加旁听,并通过有线广播在全镇直播庭审过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两名被告每人向老人支付300元赡养费用。2004年全年巡回办案达200余次,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又一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