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隆重表彰全省法院200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05-04-15 浏览次数:1600
本网讯:春回大地,绿满枝头。4月15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隆重表彰全省法院200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省人大副主任张艳、省政府副省长何权、省政协副主席曹卫星、省委副秘书长王中远、省政法委副书记缪蒂生等领导出席表彰大会。王寿亭作重要讲话。
表彰大会由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主持,周晖国副院长宣读了表彰决定。省委、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分别为受表彰的87个先进集体和148名先进个人颁奖。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等18个单位荣获优秀法院称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等4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6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等13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荣获文明法院称号;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5个单位荣获创安先进集体称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杨健等50名个人荣获优秀法官称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忠义等14名个人荣获优秀基层法院院长称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人民法庭审判员朱从军等9人荣立个人一等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周侃等49人荣立个人二等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於小璞等26人荣获创安先进个人称号。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在过去一年里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受到表彰的87个先进集体和148名先进个人,是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尚品德;体现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良好职业操守;体现了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王寿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关系法院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王寿亭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提高司法水平上下功夫。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法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和促进群众和睦相处;依法执行各类案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人权,使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二是要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高质量地审理好各类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审判效率,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三是要在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特别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要切实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做好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有效化解矛盾。要推广简易审判,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和诉讼成本。四是要在加大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力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和推进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形成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现代审判运行机制。五是要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对法院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大力宣传法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王寿亭要求各级法院继续高度重视抓好“争当优秀法官、争创优秀法院”活动,不断创新“双争”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标准,以司法能力的增强和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为标准,推动“双争”活动的深入开展,打造江苏司法的优秀品牌。要在抓好“双争”活动的同时,继续把“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引向深入。通过深入开展 “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进一步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怎样司法、怎样服务”的根本问题。要努力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王寿亭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把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法院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形成“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各级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各级法院特别是苏北地区基层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确保“两院”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两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办公办案现代化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等各项要求、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在表彰会前,王寿亭亲切接见了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的涟水县法院副院长颜赤以及14位优秀基层法院院长、各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并同他们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