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植入广告,继成为去年两会热点后,依旧没有知难而退,依旧在影视节目中大行其道,在过去的一年中一浪一浪地饱受争议,也再次成为今年代表委员热议的一个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说,植入广告利用其不经意的视听冲击强制观众接触其宣传,是一种强奸民意的体现,而且尤其是电影观众是买票观看的,在影片中植入广告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张和平认为,植入广告对于影视剧质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加大投资,提高作品整体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植入得过硬也会损害作品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说,植入广告是从国外的电视媒体引入的一种广告模式,作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出现的新型的广告形式,它对于拓展广播影视的广告模式、促进广播影视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植入式广告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功的范例,在我们国家的广播影视作品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