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责任与担当
发布时间:2011-03-07 浏览次数:1039
近两年来,江苏三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江苏考察后作出评价:“能动司法,是江苏法院的最大特色!”
能动司法,助推经济发展
过去的一年,中国经济向回升向好态势不断发展,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呼唤日益增强,作为走在国家经济发展前沿的江苏省,也对此高度重视。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介绍,江苏高院先后出台了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25条意见、为促进江苏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22条意见,提出了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持续优化、实现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保障和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完善内部治理与市场进退机制等6方面措施。
“我们基层法院的任务是,把这些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转型升级出点金点子、办点实在事。”张家港法院院长张玮这朴实无华的话语,正是江苏111个基层法院行动的真实写照。
在苏南企业界,传颂着许多“凤凰涅?”的故事。日前,我们慕名来到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的苏州阿波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总经理崔汝荣的陪同下,我们参观了光伏生产线。一群身着白长衣、面带白口罩的技术员工们正在这条流水线上紧张而有序地忙碌着。望着一排排仪器和成品,崔总自豪且兴奋地告诉我们:像这样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公司总规划建设24条,第一期4条生产线已投产四个月,产品供不应求;今年上半年,计划再上8条线,达到36亿元年产销能力……
据了解,这里原是天一铜业有限公司所在地,产品是铜拉丝,将铜块通过锅炉高温熔化,后拉成铜丝,不仅产能落后,而且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2009年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阶段。
谁来接这个难摊子?对此,崔总感慨地说:“人们常说我们广东人精明,我更佩服张家港法院精明!张家港法官精明!法院院长张玮提出要带着项目来参加竞买,赵艳洁专委开导我,投资项目要有对宏观经济的俯视能力,切不可用微观的近视目光……。”
“我也佩服他们办事实实在在。记不清,张家港的法官来这里协商多少次了;说不完,从开始到现在,法官帮我们多少忙。我们外地人要选择一个扎根干事业的地方,良好的法治环境也很看中。”一旁的女工程师左云翔介绍说。
这个企业的转型升级,只是江苏百万家企业发展中的一个缩影。去年,江苏各级法院组织广大法官深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加强和改进司法应对工作,发送司法建议2278件。据了解,从2009年3月起,江苏法院就积极开展了与经济转型相对应的司法调查研究,并通过联系12367家企业,形成了666份调研报告,向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发放《防范法律风险60项提示》5.7万份,培训企业员工87149人次。
能动司法,创新社会管理
法院与企业共建再就业帮扶基地,在全国是首创。
今年春节刚过,青年人刘某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个曾因聚众斗殴被判刑的年轻人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半年多前,他背负着犯罪前科四处谋生,屡屡碰壁。转机始于2010年6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的法官主动联系刘某,邀请他到法院与企业共建的“更生人”再就业帮扶基地就业。
基地的创建不仅给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创造了就业机会、提供了生活保障,使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也为企业解决“用工荒”提供了思路。法院与企业共建再就业帮扶基地,是江苏各级法院延伸司法“手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
共建和谐乡镇,是江苏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又一创新。推广苏州法院“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经验做法,普遍把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实践载体,通过与基层组织建立和谐共建关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完善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开展和谐共建活动较早的苏州法院与150多个乡镇、社区建立了共建关系。抓好“庭所共建”工作,全省255个人民法庭与667个公安派出所、146个司法所建立共建关系,加强协调联动。扬州法院开展法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活动,泰州法院在当地“中国医药城”设立巡回法庭并派法官常年驻点,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海安县法院建立“片区法官”、“社区周末法庭”机制,淮安法院开展以联系企业、联系村居、挂钩重点项目为内容的“两联一挂”活动,省法院民一庭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部署开展了“民事法官进社区(乡镇)”活动,等等。
全省法院开展和谐共建的深入实践,充分发挥了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政治优势与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
各地法院积极探索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的协调机制。省法院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出台文件,在全国首次构建起覆盖全省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超过60%,其中近1/4的县(市、区)达到100%。各级法院建立健全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省法院连续第二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江苏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受到党委、政府的普遍欢迎。
能动司法,凸显司法为民
“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2010年,江苏法院有一项民心工程:全省各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全部设立诉讼服务站,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诉讼服务。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指导129231次,法律咨询110637次,判后答疑36184次,执行督促11406次,联系约见法官73421次。
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认为:“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进行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
在如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我们以一个当事人的身份,亲身体验了规范、周到、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法院看成是一家治病救人的医院的话,那么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导医台’加‘门诊部’。来法院不仅能够得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的服务;同时,一般纠纷也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速裁机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像小毛病在门诊妥善治疗病人不需要再住院一样,从而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
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江苏法院坚持在改革创新上寻求突破,不断拓展诉讼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形成各地特色:东台法院推行的“执行督促履行”;泰州海陵法院实行的“诉前鉴定机制”和“集中送达机制”等。
更多贴心、便捷的服务措施陆续在全省125家法院的诉讼服务场所出现:无障碍指引标志、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无障碍车位等设施,便利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诉讼。同时各地创新立案方式,探索节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等立案方式。
“关口前移、调解前置”,这是江苏法院的又一特色。去年,江苏决定把全省法院原有的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挂靠在诉讼服务中心,并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设定了诉前调解工作范围,规定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12类必须进行诉前调解。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行设立“乡镇社区诉讼服务站”、“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推广工作。诉前调解案件133750件,调解成功122420件,调解成功率达91.53%。
我们从江苏高院了解到,目前,各地法院还以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为触角,以“和谐共建”为平台,全面开展了“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乡镇进行矛盾纠纷的预防、分流、化解工作。全省法院共走访排查调处矛盾6603次,培训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519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35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