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惠及百姓
发布时间:2011-03-07 浏览次数:1042
“你们重视群众工作,一切以群众利益为中心的司法实践非常好,应该大力推广!”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
近几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高新(新北)区法院始终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先后推出了保护农民工权益司法建议、建设全国首个诉讼服务中心、创建首个无讼社区等一系列举措,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首创工伤司法建议:
“数十万农民工叫好,工伤理赔不再愁!”
如今,在常州打工的农民工一旦出现了工伤,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理赔,这归功于高新(新北)区法院的一条司法建议。
两年前,农民工易某在常州府西花园工地不慎被电锯拉伤手指,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派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均未给他办工伤保险,以致不能得到及时理赔。相关部门认定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服,向高新(新北)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多次调解,用人单位与易某达成赔偿协议。本来这个案件到此结束。但该区法院举一反三,郑重地向常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拟建立我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新机制”的司法建议。
此建议的最大亮点就是首次针对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用工特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征收、动态实名”新的参保方法:按照实际用工情况,确定参保人数、参保周期,一次性缴清所有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周期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筑业用人单位现按每人每月12元,服务业用人单位现按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定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半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定额缴费标准、缴费周期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常州市政府十分重视这条司法建议,在市法制办、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上,市政府采纳了高新(新北)区法院的建议。2010年2月,常州市政府专门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文件,常州市人社局出台了《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不仅要求在建筑业,而是所有服务性行业都要按照新的方法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
常州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农民工有几十万之多,原本矛盾不断的农民工工伤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农民工们拍手叫好:“工伤理赔不再愁!”这条司法建议被评为2010年“江苏省十大司法建议”之一。
首创诉讼服务中心:
“你诉讼,我引导!”
为方便群众诉讼,高新(新北)区法院从2006年开始专题调研,法官们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以“便利、有效、低成本”为司法服务理念,在全国法院首创“诉讼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设立在法院一楼大厅,面积
一位姓陈的小伙子丈母娘因医疗事故意外身亡,小陈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写信咨询。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回信,并召集双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医方当场赔付。小伙子说:“做梦也没想到诉讼中心这么快就把我的事给办好了,太感谢了!” 当事人卢某形象地说:“法院现在办案真快,就像坐地铁,省了不少钱。”过去打官司,简单的案子来回跑五六趟,有时差旅费比诉讼费还多。前不久,他在常州高新(新北)区法院起诉的3个案件,两件当天结案,一件10天拿到了调解书,总共跑了两趟。
“我这个外地人也享受了服务中心的实惠。”一名来自山东青岛的当事人高兴地说。他到常州申请公示催告,来的时候中午12点了,如果等到下午上班再办,就得在常州住一宿。导诉员听说后,连忙把在家吃饭的法官叫来,立即办好手续,为他节省了差旅费。“对年龄大、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法官主动服务上门。去年以来,上门立案指导、巡回审判200余次。”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雷静芳介绍。刘某因手臂骨折,来信申请立案。法官带着空白诉状,赶到长江边的刘某家,指导他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如何准备立案材料。
“走进一个厅,手续全办清。”、“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少花一点钱,这是诉讼服务中心的目标。去年,减免诉讼费38万余元,有的不花钱就解决了纠纷。”去年以来,这个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19549人次,查询案件3150件次,司法救助36件40人次,标的26万多元,诉前成功调处纠纷3126件。
面对常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七字真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称赞说:“你们找准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让人民群众从中享受到实惠!”
江苏省高级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以及所辖13个地级市中级法院院长、111个基层法院院长均会聚常州高新(新北)区法院现场观摩,全国上百家法院也慕名而来参观学习。目前,江苏全省三级法院都以该院为模式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
首创“无讼社区”:
“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村镇!”
为了及时化解基层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2010年5月,高新(新北)区法院同辖区最大的罗溪镇同心同德社区携手共创了首个“无讼社区”,通过纠纷调解和普法活动,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村镇”的无讼环境。
4年前,同心同德社区内一对年轻人没领结婚证,按当地习俗举办了“仪式”结婚。“婚”后不久生了儿子,可仍未保住这段姻缘。他们解除同居关系后,因孩子抚养费及变更抚养关系问题矛盾愈演愈烈,最终上升为两个家族的“战争”,搅得小区不得安宁,社区主任为此伤透脑筋。去年7月,立案庭法官在社区巡回走访时,正巧遇见这对“冤家”闹得不可开交,法官先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再分别谈心,释法明理,引导他们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给对方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几个小时过去了,双方4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法院趁热打铁,当即就出具了调解书,避免了一场“夺子诉战”的上演。孩子奶奶拉着法官的手泣不成声。事后,她找到电视台,恳请宣传一下这样的好法官,她说:“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法院就把我们家4年的恩怨给解决了,谢谢法官啊!”
有道是:“一讼十年仇”。社区陈某在装修新居时,发现屋面墙体严重渗漏,多次找承造方协调,可对方几次维修后仍是前修后漏,致陈家损失惨重。无奈,陈某向高新(新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帮助”。法官找来双方教育疏导、调解。在法官的现场“督战”下,承造方开来了施工队进行了大面积返工,一个月后,房子不漏了,陈某的心病解决了。社区里像陈家这样的纠纷还不少,社区干部参照法官的示范调解,主持化解了社区类似上百起渗水纠纷。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法官不仅服务上门,还指导我们调解,让几百户居民得益!”
据该院院长吴建国介绍,在同心同德社区设立“无讼社区”近一年来,共调处大小矛盾纠纷3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100余人,有效缓解了审、执工作压力,既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无讼”目标初见成效。
目前,江苏法院全面推行司法创新机制,惠及广大百姓。全省各级法院积极组织法官“进社区,进乡镇”;广泛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和各方面力量,宽领域、全过程、深层次地参与社会矛盾大调,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在第一时间高效率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