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落实代表建议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1-01-11 浏览次数:1181
在2011年大丰市“两会”上,大丰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以100%的赞成率获得通过,成为自大丰人大会议人大代表表决以来,该院工作报告获得赞成票最高的一次。这是一个能够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由衷肯定的数据,更是大丰法院面向人大代表敞开心扉,广纳诤言,改进工作,以促进公正司法为己任而积极探索和努力的缩影。
着力规范:开设联络“绿色通道”
“加强与在丰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是促进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这是大丰法院制定的《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中总则部分的一段话。对它的定位,来自于该院党组对代表联络工作的共识:主动接受监督,既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更有助于法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促进司法公正。
思路之下,制度先行。2010年年初,大丰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了代表联络工作会议,对加强与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院党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规定》、《督办案件办理工作流程的规定》等6个文件,累计16章150条。专门成立了代表联络案件督查办公室,负责全市(县)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大丰法院规定实行5年不变的定向联络代表制度,从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中选定36名熟悉业务、廉洁自律的专门联络员,承担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负责向代表汇报法院重点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转交督查办公室,向代表们反馈批评意见及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严格规定了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交办事项应自收到交办件起3个月内办结,不涉及具体案件的,承办部门应在1个月内报告办理情况;具体案件已经审结的,应在收件后10日内报告,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应在案件审(执)结后3日内汇报。
大丰法院专门为人大代表开设了“绿色通道”,要求对代表关注案件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进入法律程序、优先审理和合议、重大案件优先进入审委会讨论。实行代表关注案件办结的月通报制度,半月一催报、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同时实施调度会督办、领导包案督办、职能机构督办、定期反馈督办等办法,使办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制定了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量化考评体系,将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纳入量化考核评价范围,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的落实。这些文件的制定和相关措施的保障,使大丰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真正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使大丰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成效明显。2010年以来,院领导共接待人大代表300余人次,邀请全国、省、市、市(县)人大代表座谈和视察法院工作35人次。2010年,该院办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满意率为98.88%,为历年来最高。
真实司法:请人大代表点评
让人大代表与法院工作面对面,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看到法院的新变化、新发展,是更好地促进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改进法院工作的前提。为此,大丰法院主动采取措施,多途径地为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
2010年初,大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琴上任后,先后到全市5个基层法庭进行调研,所到之处,都要看望当地的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思路和重要工作部署,诚恳地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座谈会后,都要召开党组会,逐一落实和整改。
为了让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法院工作动态,大丰法院编辑了专供代表们参阅的《大丰法院工作通报》,向驻丰的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以及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在通报的最后一页都设置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表》,随时征询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庭审完毕后组织代表座谈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就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审判人员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等内容,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对庭审工作的意见。
从2010年开始,大丰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院、庭长会议,这是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又一创举。也正是在2010年的院、庭长会议上,应邀参加会议的4位省、市人大代表知道了沈勇兵。沈勇兵同志现是该院大丰港法庭庭长,他虽然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不能坐、不能睡,但仍然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病痛折磨,始终以惊人的毅力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近三年审执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群众投诉,无一当事人上访。200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大丰法院评为法官之星。他的事迹让代表们为之动容,4名人大代表按捺不住内心的感动,自发前往医院看望沈勇兵,给他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和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刚直不阿铸正义”的锦旗。在座谈会上,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特地走到沈勇兵面前,向这个忠诚于审判事业、忠诚于人民的好法官深深鞠了一躬。代表们都纷纷表示:今后不仅要继续履行好依法监督的职责,而且要用实际行动支持法院的工作,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法院、宣传人民法官。
去年以来,大丰法院先后邀请了65名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进行视察,聘请了18名执法监督员对法院的执法行为、执法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其中4名是省人大代表。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为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用实际行动真诚接受代表监督,促进执法公正。
改进工作:代表建议是方向
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载体。大丰法院要求,对代表建议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全国、省、市、县(市)人大满意,让代表们满意,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具体的方向和动力,真正在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上见实效。
今年初市“两会”刚刚落幕,大丰法院就接到了一位省人大代表的来信。这封信出自大丰港口局副局长江波之手,题目为《关于提高法官队伍综合素质的建议》。江波代表用冷静、理性的目光,审视了法官这一特殊群体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问题,并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迅速提高法官素质的建议。
宋长琴院长认真阅读了这封代表建议信,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具体落实方案。随后,《大丰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大丰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暂行规定》、《大丰法院法院机关行政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的完善陆续出台,对院风院纪进行整顿,确保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精神面貌上有新气象、严格管理上有新进步、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为了加强法院业务建设,去年3月,该院制定了大丰法院历史上首个《关于加强法院业务建设的意见》,努力提升法官队伍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技能,培养造就学习型、专家型、忠诚型、廉洁型、服务型等为目标的“五型法官”。
大丰法院还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廉政制度。去年1月份,大丰法院制定了《关于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细则》,在全院机关各部门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将监督延伸至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在外部监督方面,把人大代表作为重要的依靠力量。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涉诉上访案件、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发现不公正裁判和法官违法违纪问题并认真查处纠正,自觉接受监督。
针对一些代表提出的应加强审判信息披露的建议,大丰法院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制定了《大丰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去年底,专门召开全院信息化建设会议,加以推进。该院先后建成了数字化审判法庭、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案件管理及队伍建设绩效考评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载体推行“阳光审判”。要求案件除法律特殊规定外一律公开,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庭审过程网上直播。将审判、执行活动置于人大代表、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接受社会检验,认真落实好代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