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7 浏览次数:10702
金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0日在金湖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湖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朱介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创优审判绩效、打造金湖特色、争创一流法院”目标,以涉诉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能动司法抓审判,突出争先创优树亮点,加强自身建设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1件,审执结5415件,再创历史新高。在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审判骨干较为紧缺的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保持良好的态势,29项审判质效指标有17项指标列全市前三位,其中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52%,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21%,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9.68%。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调研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荣获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三连冠”。
一、立足依法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一年来,我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强化能动司法,主动高效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决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保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200件,判决罪犯3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了丁红、林双武、陈桂国诈骗等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惩治招投标、建筑工程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判处缓刑和非监禁刑83名,增强了刑罚惩治、预防的效果,减少了社会对抗。
积极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大力保发展。加强经济运行中突出矛盾的司法应对,出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六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及经济领域的商事案件。共受理商事案件1119件,审结1106件。依法公正审理买卖、金融、保险、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着力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妥善审理了宏源国际大酒店与江苏一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苏州诺亚科技公司诉爱特福集团联营开发飞毛腿磁动车纠纷案、利汇实业破产案等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案件,努力维护金湖良好的投资环境。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竭力保民生。强化“民事无小事”观念,审慎处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敏感案件。共受理民事案件2963件,审结2942件,同比分别上升20.2%、20.6%,其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470件、婚姻家庭案件500件、损害赔偿案件226件。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为740名农民工、企业职工追讨欠薪598万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共审结涉及劳保、计生、城建、公安等行政诉讼案件25件。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建立行政审判年报制度,推动了法治金湖建设。
深入开展执行清积活动,倾力保民权。针对执行难问题,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突破口,建立了全县18个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信息330余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60余条,司法拘留55人次,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清理执行积案595件,其中231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清结,364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并执结新收执行案件1117件,其中实际执结984件,实际执结率88.1%。依法执结了县城北老街强制执行腾房案、县中医院扩建排除妨碍先予执行案、闵某等14人申请执行远大线缆欠款纠纷等案件,既做到了依法公正执行,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利。
二、立足涉诉矛盾化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一年来,我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期待,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惠及百姓。
强化诉讼调解工作。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强化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抓好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尽可能实现案结事了。调解结案民商事案件2498件,诉前调解戴楼镇永丰居委会30户村民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333件,调解成功率达81.2%。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处理涉诉信访长效机制,推行大案跟踪督办、“四定一包”、院长定期接访等制度,从各个环节全程治访,努力实现服判息诉。以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为契机,抓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清理、信访案件评查及涉诉矛盾纠纷大排查,省高院交办的41件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落实惠民“五件实事”。一是推进“规范化立案窗口”建设,建立具有“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信访接待”等10项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二是强化立案救助工作,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万元。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63名困难群众发放执行及信访救助资金23.6万元。妥善审结了女工邱丹诉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为邱丹协调落实工伤赔偿金11万元及司法救助金1.3万元。四是推行开放日制度,累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560人次参观法院,零距离体验司法公开。五是落实“十百千”法律宣讲活动,选取十部法律,开展百场法律讲座、巡回审判等活动,使千余名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立足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一年来,我院密切关注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的新特点,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创建。充分发挥26名平安法治建设驻村指导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认真完成县综治委交办的平安法治建设分工包片督查工作,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少年司法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大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审结华建成因违反监管被撤销缓刑案,增强了社区矫正功能。
做优放大“两联一挂”效应。创新发展实施十年的“联系企业、联系机关、乡镇、社区、学校,挂钩重点项目”的“两联一挂”司法服务机制,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挂钩服务,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服务模式。该做法已在全市法院推广,并在全省法院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人民法院报》配发省高院胡道才副院长推荐意见,以“金湖法院'两联一挂'走入民心”为题作了深度报道。
大力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审判实践,针对一些单位管理中的漏洞及某类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共提出司法建议35件,帮助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
四、立足法院机制改革,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积极创新司法改革的新理念,切实完善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机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会同县司法局、人社局、妇联等部门制定《关于深化全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委托、邀请妇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意见》,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完善执行分权制约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管理,促进了阳光执行。
强化审判管理,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运用科技等方式,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大力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实行随机分案,确保均衡结案,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大力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强化法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绩效考评,提升了审判质量效率。
强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民主。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增选、培训、管理工作,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341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8%。
五、立足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院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任务,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主线,切实加强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建院抓党建。以开展“学习陈燕萍”、“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增强了广大干警的党性观念。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制度落实、创先争优抓党建,运用好公开承诺、群众评议、表彰先进等方法,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引向深入。
坚持素质强院促公正。以争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队伍的司法能力。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办案竞赛等活动,提升了广大干警审判执行能力。全年共培训人员130人次,选派两名干警赴结对共建的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挂职锻炼。坚持青年干警培养与人才结构优化相促进,采取法官教法官、结对传帮带模式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了年轻干警的综合素质。坚持审判与调研相提高,加强典型案例编报、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增强了调研工作实效。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90余篇,居全市法院前列。
坚持公信立院树形象。以争做受人尊敬的金湖人为标杆,积极开展“争做受人尊敬的法官”活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着力抓住庭审规范、文明执法等环节,严格检查通报,改进了司法作风。着力培育“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了良好形象。
坚持从严治院保廉洁。以推进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法官家属助廉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等规定,落实廉政保证金、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抓紧抓实。扎实推进法官家属助廉活动,调整充实法官家属助廉协会,下设家属助廉组、和谐共建组、互助提高组,推动了促廉保廉机制建设。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六、立足司法环境建设,巩固法院发展基础
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新时期司法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争取政府支持上下功夫。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汇报法院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争取党委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委为我院10名干警落实正科、副科职级,极大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在争取政府对法院经费保障、协助执行等有力支持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县清财化债、“三城同创”、城乡挂扶等工作,为15个村化解债务160万元。我院被市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壮村化债工作先进集体”。
着力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监督法》,扎实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案件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8人次旁听11件案件庭审。认真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刑事审判工作,着重在量刑规范化、严惩涉众型犯罪、普法教育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与省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制度,以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着力在加强基础建设和强化司法宣传上下功夫。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审判法庭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高了信息化应用水平。改善人民法庭设施,设立诉讼服务站,推进了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强宣传主题策划,大力宣传法院工作成效、先进事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文章700余篇,居全市法院前列。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们深表感谢和敬意,并恳请大家今后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不强;二是少数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极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果,群众意见较大;三是少数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甚至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四是法官结构比例失衡,青年干警培养亟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更好作风,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开好局、带好头,尤为关键。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围绕全县大局,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断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第一,要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注重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融资、买卖、担保等案件,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妥善审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以“两联一挂”司法服务为载体,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二,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举措。充分利用平安法治创建平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审理劳动、教育、医疗、住房、交通、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慎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大涉及城市规划、征地拆迁等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要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上有新突破。积极创新司法便民机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各镇政法综治中心设立巡回法庭或联系点,就地开展立案、开庭、调解,方便群众诉讼。积极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第四,要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上取得新成效。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格局,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刑事司法权力公开运行。大力创新审判管理,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监控、审判绩效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第五,要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上取得新进展。切实把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通过贴近实际、贴近审判、贴近干警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以争创一流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金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