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6日在泗洪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泗洪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市中院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主动把各项工作融入泗洪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得到了省、市法院以及县委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去年以来,我院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八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文明行业”称号。四次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省内外10余家法院到我院学习相关经验。

  一年来,我院共化解案件10332件,其中诉前有效化解2544件,进入诉讼程序7788件,涉案标的10.3亿元。多年来首次实现诉讼收案负增长,同比下降21.1%,诉讼结案7697件,结收比98.83%,服判率94.6%,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79.2件,自动履行率77.8%,调撤率61.6%,审判质效指标居全市前列。

  (一)建立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多元化解纠纷成效显著

  --建立机制,形成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体系。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我院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成功召开泗洪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研讨会,达成社会各界合力化解纠纷共识。去年3月,促成县委政法委出台《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将万人诉讼率纳入乡镇综治和平安创建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进”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体系。省法院先后两次以工作简报形式推介我院做法,省高院公丕祥院长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泗洪县委政法委把万人诉讼率纳入乡镇综治的考核范围,这是把源头预防责任更多地落实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头上,这是一个重大的认识、一个机制、一个经验。”

  --创新方法,有效实现诉讼案件总量下降。我院实施“抓两头促中间”工作法,有效化解纠纷,实现诉讼案件总量下降21.1%,被推荐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一是加强矛盾的源头预防和治理。主动加入党委政府对企业的帮办服务工作,开展“法企文化”共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各乡镇开展和谐共建,向乡镇党委政府书面通报涉诉案件数量和类型,提前介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功夫用在诉前,实现矛盾分流与化解。将审判资源下沉,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由原来的9人扩充到17人,每个基层法庭干警人数增加到6人以上,审判一线人员比例达到70.2%。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工作室,大力开展劝导息诉、诉前调解、附设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三是强化结案后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工作。出台《关于加强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在审判结案后、履行期限届满前和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承办法官的督促义务,全年共诉前有效化解各类案件2544件,其中诉前调解1474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1070件,自动履行标的0.31亿元。

  --力求满意,大力清理执行案件和信访案件。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两项活动。清理执行积案1383件,清理率100%。加大执行队伍和作风建设,调整充实执行队伍,将不适宜从事执行工作的干警予以调出。全年执行结案2088件,执结率86.1%,执行标的到位0.71亿元,执行案件投诉率为0.04%,同比下降0.05%。2010年信访窗口共接待来信来访708人次,其中,解答法律咨询580人次,院长接待77人次,上级批转53件次,“两会”期间没有一例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发生。“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我院列入评查范围的22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访。

  (二)发挥审判职能,着眼大局,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积极配合、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参加会办10余次,为项目推进提供参考意见和司法保障。如成功处理江山农业基地阻工事件,平息相关案件26起,确保高效农业基地的建设如期进行。针对中泰热电有限公司因设备买卖、安装发生的纠纷,精心调解,确保中泰热电顺利投产。

  --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全力打造金融生态县,面对合作银行借贷纠纷高发的局面,成立专门审判组和执行组,全年为其追缴贷款1060万元,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化解建设工程类案件114件,维护建筑市场稳定。妥处民间借贷1058件,涉案标的6044万元,维护资金流转安全。

  --规范经济主体退出。服务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开发区开展资产置换、企业重组、企业租赁和破产退出工作。审慎处理企业破产及清算案件,妥善处理了县化工有限公司解散清算和猿磷化工企业破产案,保障了两企业1160余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审判管理,狠抓办案,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稳定

  --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97件,审结496件,判决被告人730人,缓刑203人,缓刑适用率27.8%。从重从快审判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 “迪卡玟联盟”色情网络案和王德根等网络诈骗案,判处申强等12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判处王德根等3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严厉打击职务犯罪11起12人。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民生。全年新收民事案件5307件,结案5107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092件,调解判决离婚411件,调解和好385件,有力维护家庭稳定。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714件,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17起93人,兑现工资11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10.2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元。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注重司法和行政的协调配合,促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意见》,形成联调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12件,同比下降40件,审结12件,撤诉11件,撤诉率为91.7%。

  (四)加强沟通协作,便民利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党政部门的纠纷联调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由院长带队深入工业园区、乡镇、企业、村居委会走访、排查和调研,推动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形成合力。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协调了3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案,朱某等30名股东诉某医院股权分红案,30多名户主诉华晨置业房屋质量纠纷案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功能。将法官下沉,实行法庭干警驻庭制度,与乡镇、村居广泛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在人民法庭设立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开展巡回审判1052次。举办4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人民调解员100余人,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强化司法公开扩大审理效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326人次,旁听案件35起,视察法院3次。扩大司法民主,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704件。实行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加强案例宣传,有14个案例被江苏卫视报道,1个案例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开展作风整顿,反腐倡廉,切实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开展“三比四学”作风整顿活动。6-9月,我院扎实开展“三比四学”作风整顿活动,要求干警与贪官比自由,与农民兄弟比苦累,与先进典型比差距,学习农民不怕苦累的精神,学习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学习法官行为规范,学习先进人物司法为民情怀。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到田间工厂劳动,到军营集中军训,使队伍精神面貌得到根本改善。

  --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干警家庭之中,向干警家属发送廉政倡议书,召开全院干警家属廉政座谈会,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对长期在热点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4名中层领导和19名干警进行岗位交流,对2名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干警通过组织手段调离,确保队伍廉洁。

  --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宣誓仪式,动员全院干警参与活动,形成“人人争一流,合力创满意”的工作局面。强化“一庭一品”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品牌,多项工作在全省取得领先。加强对新干警培养,实施导师制,提供平台,促成年轻干警尽快成长。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问题和困难:一是诉讼案件审理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干警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三是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四是法官工作压力过大,身心健康状况堪忧,等等。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度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院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为维护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执法办案上下功夫,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加强“法企文化”共建。加强与企业对接力度,拓展共建活动的广泛性,开展法官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把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依法审理企业纠纷案件。妥善处置企业借款、劳动用工纠纷,注重依法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受理、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等案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淘汰落后产业。三是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招商引资企业的案件,与地方党委政府积极联系,以掌握化解纠纷的主动权。加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

  (二)在化解纠纷上下功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力度。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对接,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开展诉前、委托、人民调解。动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力争委托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切实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三是开展创建“无讼村居”活动。以人民法庭为主体,强化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工作,开展创建“无讼村居”活动,实行法官每周到乡镇政法综治中心接待值班一天制度,提前预防、化解纠纷。四是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制度。对发案率较高、影响较大的离婚、赡养、借贷等案件实行就地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上下功夫,切实保障民生

  一是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向群众学习的观点,从群众中汲取做好工作的经验和力量,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涉诉信访工作的力度。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对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从源头消除隐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下功夫,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审判管理监督新机制,进一步理清职责、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二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两高三部”指导意见,与检察、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无缝对接,使量刑更加准确、科学、规范。三是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加强对个案的全流程跟踪和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运行的动态分析,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把握阶段性工作重点,确保良好的质效水平。四是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实行文书上网。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继续开展“走进法院、感受审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旁听庭审。

  (五)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推动解决影响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把重点放在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上,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公正树公信。二是加强青年法官培养。制定青年干警培养方案,实行导师制,开展“办精品案、开示范庭”活动,多举措促进青年法官的成长。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转变教育培训理念,以法官培训法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培训效果。四是加强监督促进司法廉洁。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和回访机制,每月抽取5件案件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法院改革、发展和建设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围绕县委“跨越赶超,苏北争先”发展主题,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力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