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质量和民事审判过程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徐州中院民一庭近期制定了《全市基层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审判工作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是根据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并兼顾操作性要求制定的。《考核方案》设置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收案比、调解率、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向中院投诉率等六项基本考核指标,并对遵守保密规定、严格审限管理、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庭审驾驭能力、填写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调研宣传情况、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建设等七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做了规定。民一庭将对《考核方案》采用逐月通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民一庭和二十五个人民法庭分别进行考核,并进行综合排序,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系统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案》的实施,在全市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营造了晋位争先的良好氛围,必将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