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8 浏览次数:11450
金坛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3日在金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坛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周增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坛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50项重点工程大局,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过去的一年,我院面临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的艰难形势,全院干警齐心协力迎挑战,深入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加班加点,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532件,审执结8062件,结案率达94.49%,涉案标的额8.66亿元。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地方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65件,审结453件717人。加大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2010年,我院共审结此类案件204件331人。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案件9件11人。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准确把握和适用依法从严、依法从宽以及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完善有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认真落实庭、院长定案把关机制,做到均衡量刑。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方针,坚持适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引入心理辅导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有关方面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先后8次组织送法进学校,12次组织中小学生观摩庭审活动,开设“道德与法制讲堂”,对企业青年员工开展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平衡各方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护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04件,审结5506件。着眼于平等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法公正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048件,诉讼标的额达4.02亿元。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我院正在审理7件破产案件,综合利用企业破产法的多种程序,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经济的调整作用,建立规范企业退出市场的良性运行机制。依法审结借贷、融资、保险等金融案件1104件,对审判中发现的可能影响金融安全的问题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共同保障金融秩序的安全。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案件323件。
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民生案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以及邻里纠纷等案件1550件,诉讼标的额达1.71亿元。其中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194件,同比上升13.3%。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99件。加大“三农”司法保护力度,慎重处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审执结农村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涉农案件1636件。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化解官民矛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4件,已全部结案。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0年,我院通过诉前协调成功化解28件案件。进一步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2010年,我院与住建局、人社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座谈和专题调研17次,共为12家单位提供法律知识培训21次。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达到省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考核要求。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机制,维护社会诚信。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大力开展“加强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完善“执行110”和“假日执行”机制,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推动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依靠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共为126家企业追回债权1062.53万元,同时,对部分有发展潜力,确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的涉案企业,我们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寻找平衡点,促使双方和解,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我院共执结拖欠建设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案件246件,执结标的额2809.48万元。执结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15件,执结标的额2207.66万元。
二、积极参与管理创新,不断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建立“大调解”格局,不断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审判管理,构建案件分层化解新机制。我院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突出评查导向,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将和解息诉、法律释明、工作作风等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将评查与评优相结合,开展了“万起案件评查”、“裁判文书交叉评查”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构建案件分层化解新机制,推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在提高办案效率上下功夫。对准备打官司的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工作,告知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法;对争议不大的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加以解决。2010年,我院通过诉调对接共化解矛盾纠纷2040件;对小额诉讼,经速裁中心快速审理,我院速裁中心自2010年3月成立以来,全年共审结案件1068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0.08天;对重大案件,交由合议庭重点处理。“对症下药”的案件分层化解机制,极大地满足了群众快速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需求。
--强化信访工作,不断推进“和谐金坛”建设。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增进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抓好初信初访,做好信访接待和法律咨询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530人次,办理来信276件。抓好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成立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金坛市人民法院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专项活动工作方案(2010年度)》,把历年来排查出的106件信访积案纳入清理范畴,制定化解方案,全年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98件,息诉率达92.5%。大力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大排查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了上海世博会、省运会等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审判质量效率与涉诉信访之间的关系,完善涉诉信访评估体系,督促审判、执行人员增强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意识,抓好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强化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顺应民意、对接民需,必须在便民利民上开源挖潜。我院全力打造“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便民惠民工程。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了诉讼引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判后答疑、收退诉讼费等10项基本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做到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积极探索采用法律的方法解决法律争议,用社会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用基层的方法解决基层问题,用多元的思路解决多元的利益纠纷。充分依靠村、镇及有关职能部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全年共调撤各类民事案件3059件,调撤率达55.71%。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开展法庭审判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全年巡回审理案件达596件,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巡回办案效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6万元,全年共为2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提供救济金26.5万元。
--强化和谐共建,构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谐共建指导意见,深入乡镇调查分析,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基层村民自治组织达成和谐共建共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0年,我院与直溪、尧塘、儒林三个镇以及天湖、下蔡、汀湘等8个村委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建立了诉调对接、稳控联动、社区矫治、业务培训、法制宣教、共建交流等联络机制,先后在三镇举办了共建“和谐乡镇”现场法律咨询10场次,组织民调人员业务培训12场次。通过和谐共建载体,有效整合了纠纷解决的乡土资源,努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我市每年都有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留守儿童”问题日益显现,为此,我院及时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新模式,相继成立了直溪镇天湖村等四个青少年法制辅导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将法制教育的触角延伸到镇、村、社区。
--强化司法公开,不断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我院全面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制度,2010年,我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庭审12次,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每季度开展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独特优势,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助力作用。2010年,我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5.77%,同比上升12.97%。注重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加强院、庭长接访和院长预约接待制度,倾听民声,关注民情,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整理,采取切实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公正廉洁司法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我院着眼于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注重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养。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是对我国司法实践活动总结的产物。我院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向陈燕萍学习活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核心价值观,增进广大法官的认同,使其成为法官的共同价值追求,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活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重司法能力的建设。我院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青年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金法论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建立法官走访、联系群众制度,着力培养干警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当事人和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能力。加强法官形势政策学习,转变司法理念,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和被动办案思想。
--注重司法作风的改进。结合金坛市委“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我院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认真排查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干警群众观念不强、作风不实等司法作风问题。
--注重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促进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自律。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常州中院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司法巡查。细化回避制度,实行电脑随机分案,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确保法院自身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面临众多难题: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涉诉信访工作压力持续增大,司法公信力亟待提高;“执行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我市“三年翻番,跨越发展”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艰巨。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金坛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金坛“十二五”精彩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好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围绕金坛市委政府工作中心,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服务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的方方面面。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和公司清算案件,推动淘汰落后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稳定。
--抓好和谐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上,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尽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实现互利共赢,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程序的依法完善,高度重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官民”和谐。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大力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抓好创新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充分运用政治优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合作,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整合社会矛盾化解的整体合力。充分把现代法治与乡土社会实际有机结合,运用“农民办法”解决好农村纠纷。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和谐共建”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扩大共建范围,构建法院联系企业和行业、法庭联系乡镇和社区、法官联系村委和村民的共建网络,培育“社区法官”、“法官兼村官”, 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诉前调解、速裁以及审判执行这一案件分层化解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抓好为民司法,落实各项便民举措。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为民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矛盾化解、纠纷分流等职能作用,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和谐司法、文明司法、为民司法的窗口。进一步做好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的缓、减、免和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迁建工作,组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继续推进法庭立案、执行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进一步扩大巡回审理点和巡回审理案件的数量,让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
--抓好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信、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积极探索重要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切实完善院长信箱举报和答疑制度,多措并举促使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注意收集网民意见,认真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的质量,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抓好廉洁司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扎实推进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力繁荣法院文化,认真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情操、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严格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以及最高院和省高院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措施,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人民司法事业面临着严峻考验。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金坛法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建设经济更加兴旺、城市更加精致、生态更加优美、文化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幸福的新金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