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溧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张少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40件(含旧存293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07件),同比上升11.93%;办结9802件,同比上升9.58%;结案标的额7.02亿元,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156件,同比增加19件,均创建院以来历史新高。

  一、能动司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认真分析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及其对审判工作的新需求,切实加强各项司法应对措施。

  一是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制定了《溧阳法院为全市36项重点工程(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溧阳法院为溧阳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狠抓各项司法服务举措的深化落实。加强对华朋、上上、申特、正昌、金峰等重点企业的联系服务工作,尤其针对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职务侵占、盗窃、合同诈骗案件,多次深入案发企业了解情况,严格办案程序,准确定罪量刑,并根据犯罪分子作案特点及时提出防范意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26件,判处被告人94人,其中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较好地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溧阳“建筑之乡”的产业特点,认真审理建设工程类案件,审结此类案件105件,涉案标的5058.57万元,为做大做强“建筑之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还多次组织人员对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我市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27件,判处被告人884人。其中审结危害人身财产权益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180件275人,有效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犯抢劫、合同诈骗、强奸罪的周生根、郭小三等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247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处力度,维护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共判处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为88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严格落实审前调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感化、挽救方针,对27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

  三是依法保障涉诉民生利益。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379件,同比上升20.97%。其中,进一步加大涉及民生利益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妥善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63件,同比增长189%,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2件,同比上升43.18%,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工伤赔偿款等1153.83万元;审结医疗纠纷、房屋买卖案件86件;有效执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合同、抚育费等案件762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三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援助和救助,全年共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案件280件,金额近50万元;为已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生活又极度困难的45名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15万余元。

  二、和谐司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涉诉矛盾化解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健全诉前分解、诉中调解、诉后化解三位一体的矛盾解决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利用“和谐共建”平台,定期了解各镇区存在的征用土地补偿、土地流转等潜在纠纷,商讨应对措施。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诉前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5次会同镇村组织深入纠纷易发地实地排查,现场化解各类纠纷。进一步加强重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机制建设,会同相关镇政府积极协调工业园区建设中涉及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纠纷,平稳化解涉及当地900多户农户的群体性纠纷。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办公室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全年诉前成功调处各类纠纷601起。

  二是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大力落实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调解率,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3071件,调撤率为48.14%,同比增长10.91%。进一步扩充调解力量,与司法局、市妇联共同召开了“诉调对接推进会”,出台诉调对接文件,聘请特邀调解员,构建诉前调解平台,有效化解纠纷67起。进一步丰富调解手段,积极开展委托、邀请调解工作,全年共委托、邀请相关部门和组织调解案件1484件,调解成功556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作用,利用其自身优势有效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做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三是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成立“重点案件息诉稳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完备的内部信访处理机制。全年院长接待日共接待当事人203人次,判后答疑窗口接待当事人715人次。加强重大活动时期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了我院在世博会、省运会期间无越级涉诉信访发生。结合省高院开展的“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专项活动,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对上级机关交办的64件涉诉信访案件,逐一妥善化解,化解率达100%,位列常州法院系统第一。

  三、社会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的社会责任,通过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和谐共建、集中鉴定等新机制,努力丰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载体。

  一是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在加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诉前介入协调、诉中依法协调、诉后继续协调”意识,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8件,其中诉前化解6件,原告撤诉27件,判后息访息诉7件。组织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积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36%,同比上升25.16%。实行行政审判年报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二是探索建立和谐共建新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和谐镇(区)、和谐社区(村)”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与全市十个镇区签订和谐共建协议,明确共建双方职责。工作中,积极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确保法院和共建镇区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妥善处置。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合力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特约调解和协助调解,及时制订联合处置方案,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我院依托“和谐共建”平台,有效化解纠纷400余起,其中涉及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67件。

  三是探索完善集中鉴定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医学案件集中鉴定工作,邀请鉴定机构专家来院,为伤残当事人开展集中法医学鉴定工作。全年共组织集中鉴定18次,鉴定案件615件,完成鉴定项目1845项,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30余万元。积极开展鉴定中的司法援助活动,代当事人向鉴定机构申请减免鉴定费2.5万元。去年8月份,省高院组织《江苏法制报》等五家主流媒体在我院召开法医学集中鉴定工作推介会,将我院集中鉴定经验向全省法院推广。

  四、司法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司法利民惠民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努力打造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

  一是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强化导诉、诉讼指导、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受理立案、诉前调解、诉讼费收退等窗口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矛盾化解、纠纷分流等职能作用,为来访群众提供 “一站式”司法服务。全年共为当事人查询案件1505件,诉讼指导1393人次,法律咨询1659人次,判后答疑715人次,约见法官1446人次,接转材料1837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深入推进简易案件速裁工作。按照诉讼分层、繁简分流理念,进一步完善速裁机制,充实速裁工作力量。加强速裁便民利民建设,实行“双休日法庭”,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开庭。全年速裁中心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746件,同比上升11.35%,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43.1%;人均结案275件,同比增加35件,平均审理天数25天。去年3月,常州中院在我院召开速裁工作推进现场会,将我院的速裁工作经验向全市法院推广。

  三是深入推进执行有效性工作。一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2705件,执结标的金额2.51亿元,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0.87%。实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制度,将执行异议审查裁决职能调整至审监庭行使,全年共审结执行异议案件24件,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运行。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得沟通与联系,切实提高有效执结率。加强“执行110”工作,随时接受当事人的举报,全年出警70余次,出动警力280多人次。提高执行震慑力,全年共对123名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或司法拘留。

  五、公正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力度。

  一是坚持公信立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通过手机短信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督查”工作,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并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是坚持素质强院,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水平。积极拓展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办案竞赛等活动,鼓励干警“争当业务能手、争做技能标兵、争创一流业绩”,全年有3个集体、33名个人立功受奖,并向上级法院申报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等 59人。通过邀请法学专家来院授课、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等方式,全年培训干警400余人次。实施薪火接力工程,聘任18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为指导老师,对新进法院的年轻同志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年轻同志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坚持文化兴院,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学习陈燕萍工作法”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资料,为广大干警工作、学习提供好的条件。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全年制定完善了案件评查、制度落实督查和安全保卫等31项规章制度,涉及审务管理、政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的各个方面。加强人文关怀建设,坚持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组织开展“每月集体生日活动”、“青年干警座谈会”、“庆八一复转军人干部座谈会”等活动,激发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同时,通过组织全院办案能手参加疗养、心理辅导讲座,以缓解工作压力。

  六、内外监督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改善司法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大力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加强审判管理,每月发布一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通报评查结果并提出管理意见,全年共评查案件3559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每月发布一期《审判质效指标分析》,分析当月审判运行的各项指标,并对下一步如何提高审判质效提出建议。强化审限管理,出台《审限管理办法》,组织了3次“四项未结案件”专项检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8件,彰显了司法正义的及时性。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共3次邀请人大代表30余人视察法院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余人旁听庭审,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同时,认真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提案委员对我院办理落实情况满意率达百分之百。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台《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实施办法》,组织3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122人参加开放日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696件,陪审率达92.58%,同比上升42.74%。公布院长电子信箱,进一步拓宽民意采集渠道,对来信及时回复,妥善办理。制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实施意见》,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在座各位以及长期关心爱护、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工作面临着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呈现出群众诉求明显增多、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司法难度越来越大的新特点,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同时,个别法官存在着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个别干警的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执行工作与群众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等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法院院长会议以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实现溧阳“绿色崛起、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体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

  一是依法妥善审理国家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二是继续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生态建设的工作大局,妥善审理企业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尤其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促进我市“省级低碳经济示范市”的创建。三是通过对个案的处理,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可能影响地方发展大局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党委政府作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参考。

  二、在关注民生上要有新举措

  一是妥善审理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会同政府部门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二是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将我院原法官培训中心改造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诉讼指导、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受理立案、诉前调解、当事人查询、诉讼费收退、文印等多功能大厅,并加强相关硬件和软件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有效性。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拍卖和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形成执行威慑机制,提高自动履行率。积极和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沟通协商,尽快形成切实有效、可行的执行联动机制,尤其是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难问题,专题研究,逐步提高有效执结率。

  三、在社会矛盾化解上要有新进展

  一是扎实推进和谐共建活动。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成效。全面参与共建单位组织开展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工作,在有关镇区挂牌“法官联系点”、“调解工作室”,实行巡回审判、驻点接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选择一至两个社区结对共建,构建“无讼社区”。二是加强类案的集中化解。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行相对固定的土地承包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安排人员驻点办公,调处纠纷,进行集中化解,力争提高此类纠纷的诉前化解率。三是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坚持社会联动,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构建以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法院指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新格局。

  四、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

  一是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结合最高院量刑规则,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展开量刑意见的辩论,使量刑更加准确、科学、规范。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拟在我市南面和北面增设两个法庭,形成以院本部为中心,三个法庭为审理点的“三点一面”审判新格局,切实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立案前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在受理时及时开展财产保全,在审判后主动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真正实现立审执无缝衔接。

  五、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成效

  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好干警对群众的感情问题,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加强对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并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坚持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相结合原则。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干警工作作风。进一步在生活上关心干警,创造条件落实相关津贴,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核心价值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四位一体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以先进的文化引领法院实现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2011年法院服务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带动法院各项建设,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法治溧阳、平安溧阳、和谐溧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