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四项制度”促进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5-05-18 浏览次数:1440
本网徐州讯:为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解决信访实际问题,缓解信访工作压力,今年以来,贾汪法院推出四项新的制度,促进信访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坚持信访工作扎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立案庭是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登记,经分管院长签发立案庭登记备案后转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统一报立案庭归档。该制度的实施不仅规范了法院信访工作,而且有利于对信访归类、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坚持信访书面报告制度。该院明确要求各类信访案件的承办部门均要形成书面报告,不仅要报送上级有关部门,而且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有利于节约信访资源,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浪费。
三、坚持院长办公会会办制度。对重要信访坚持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作出处理结果,从而大大提高了信访办理的速度和办理质量。
四、坚持院长办公会集体听证制度。对特别重要的信访案件,该院坚持院长办公会集体听证制度,邀请信访人和案件另一方当事人到场,面对面地听取双方的陈述,面对面作出处理意见,让双方心服口服,并全程录音录像。今年3月份,院长办公会就针对陈某反映执行的信访问题实行集体听证,取得了较好成效。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