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雁高飞头雁领??记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宋石
发布时间:2005-05-24 浏览次数:1608
审判质量效率11项基础指标中,8项指标位列全市第一;
刑事审判、行政审判、诉讼调解、执行等9项工作进入了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12个方面的工作经验分别在全省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相关会议上作介绍或被推广;
1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人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称号;
近两年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院”、“优秀法院”各1次……
群雁高飞头雁领。让我们透过成绩和荣誉,去探寻海安法院领头人??刚刚获得全省优秀基层法院院长称号的海安县法院院长宋石的开拓之路。
做表率,向我看齐
2003年1月1日,海安县法院审判庭前,挂起了一个醒目的绿色信箱??“院长信箱”,信箱旁有一简短告示:
欢迎对院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欢迎对本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改革等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宋石,新上任的海安县法院院长,已经到任10多天了。
10多天来,他与院领导班子成员一个一个交心,和中层干部一个一个长谈,到县级机关和乡镇一个一个走访,向每一个熟悉海安法院的人虚心请教治院良策。
海安法院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立集体一等功。宋石深知,要在昨天的辉煌上再次起飞,容不得半点闪失。
10多天的调研,他与院党组一班人统一了认识:要抓好法院工作,首先要抓好队伍,而要抓好队伍,发挥班子的“火车头”作用是关键。
在宋石主持召开的第一次院党组会上,他明确提出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六种人”:法官政治上的引路人,密切合作的知心人,敢于创新的开拓人,工作上的带头人,法官的贴心人,生活中的诚实人。
在他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全院大会上,提出了响亮的口号:人人从我做起,非党员向党员看齐,党员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一把手看齐。
也是在第一次全院大会上,他公布了第一项施政措施:从新年的第一天开始,启用“院长信箱”,欢迎对其本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监督。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份份载着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心声的“谏言”投入“院长信箱”,而院领导班子也以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班子成员的作风明显改进后,宋石和一班人又对最难治理的散漫现象“亮红灯”。“改革考勤办法,实行指纹考勤。”经过仔细研究,一项科学而合理的管理措施在海安县法院应运而生。该系统将考勤机与电脑联网,管理人员可以定时将考勤信息打印输出,机关人员随时可从内部网站上查询考勤结果。为保证实施,他们还将考勤结果与机关人员考核奖、院先进部门奖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挂钩,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其中规定,全年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扣全年奖金。
“从我开始,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参与指纹考勤,没有任何‘优惠待遇’!”宋石第一个在指纹考勤仪上录入了自己的指纹。
领导的表率行为,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考勤制度的落实,也拉开了海安法院改进作风的序幕。从4月中旬到5月底,海安法院用一个多月时间,开展了审判作风整顿活动。该院的作风日新月异。
不久,海安电视台、电台、报社向全县发布了一条新闻:海安法院向全社会作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五不”承诺,并对举报该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者,给予重奖!奖金从违规者的廉政建设风险保证金中划扣,同时对违规者给予法纪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这一举措,使“五不”承诺掷地有声!
抓公正,取信于民
宋石常说:“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马虎不得。丢掉了公正,就失去了群众,人民满意就无从谈起。”
2003年初,宋石通过调研,发现一个在审判工作中经常出现,而却未引起重视的问题:在某个案件审理中发生的错误,在其他审判人员审理的案件中依然会发生。
抓住这一点,宋石提出了实施审“误”公开的新构想,由此海安法院推出了体现审判工作特色的案件质量“个十百千万”工程,即设一个审“误”公开栏,开十个观摩庭,听百案当事人意见,评千份裁判文书,查万件案件质量。
2004年,在宋石提议下,海安法院结合审判管理工作,赋予质量工程新的内容:
增设一个审“误”公开栏,逐月公布每个法官的审判业绩;
随机抽查十个案件的庭审,进行录像和评议,公布名次;
开展百案质量大比武活动,将每个审判人员每月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公布,由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在年终评出优胜者;
开展“星级法官”和“案件质量信得过法庭、庭、局”评比活动,每月评选一次星级法官,年终对各星级法官的审判质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法官。
2004年12月24日,南通中院在海安法院专门召开审判管理体系“个十百千万”工程观摩会,向全市法院推广海安经验。
解群众之讼争,保一方之平安。这是宋石追求公正与效率过程中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根本目标。
在他的主持下,海安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机制,并在本院建立了诉讼调解考核机制,首次将调解率纳入到审判人员全年岗位目标予以考核。
他和调研人员一起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潜心研究调解艺术,总结出了类案集中调解法、现场“清障”调解法、舆论引导调解法等富有特色的“调解十法”,对诉讼调解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省高院院长公丕祥评价“‘调解十法’是实现社会矛盾软着陆的有效途径,是‘东方经验’的新拓展。”
他带领审判人员深入各乡镇调解机构进行调研,推出了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六个对接”,通过实行人民调解指导员和联席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和调解协议评阅制度,快速、就地收案以及诉讼案件委托调解制度等措施,实现了与大调解机制在业务、纠纷处理、调解方法等六个方面的对接。
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海安法院审判质量效率也随之明显提升:审理速度明显加快,2004年全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2.92天,比2003年下降12.44天;调解率明显提高,2004年全院调解率为44.36%,比2003年上升14.71%;上诉率、发改率明显下降,2004年上诉率为5.26%,比2003年下降1.12%,发改率为0.5%,比2003年下降0.05%。
求发展,选贤任能
宋石和院党组一班人清楚地意识到,海安法院各项工作要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必须要有一大批年轻有为、素质优秀的中青年骨干。然而,人事制度的改革涉及到每一根敏感的神经,但是海安法院要发展,必须选贤任能,没有别的出路!
经过反复调研,宋石提出,对所有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由此,海安法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范围、深层次、高要求的干部竞争上岗终于击鼓。
全员参与,群众公认??让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由旁观者变成裁判员,用自己的笔、自己的口选评自己满意的人。
党组票决,民主集中??集中群众的意见和智慧,优中选优,好中选好,让出类拔萃者脱颖而出。
“遴选精英,宁缺勿滥!”宋石代表院党组作出的承诺让大家吃下定心丸。
竞岗比赛结果及时公布,整个竞争过程接受群众严格监督,从而取信于民,赢得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理解、支持。大家体会到了院党组选拔人才是公平的,决心是坚定的,法院网站上,就有法官发出感慨:“院党组实施的人才选拔阳光工程,我们拥护!”
这次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该县县委组织部予以充分肯定,并通过简报向全县各部门介绍了海安法院的做法。
文章出处: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文章作者:张宽明、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