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元月14日在睢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英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睢宁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我县“增速全省领先、经济两年翻番”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336件,同比上升3.56%;审执结各类案件11120件,同比上升4.82%。在案件数量连续两年超万件、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我院审判质量效率保持良好态势,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5.19%,一审案件判决服判率为96%,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21%。在全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一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66件,893人被处以刑罚。其中,对25名罪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67名罪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2件,对涉案的30名公职人员处以刑罚。刑事审判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针对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五类案件多发态势,及时调整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严厉惩处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创新刑事审判方式。对有一定影响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一台三网”庭审直播,扩大廉政警示教育效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三是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和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全年对14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挑选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通过开讲座、模拟法庭等有效形式宣传法律,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积极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召开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及其亲属座谈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建议,预防和减少再次犯罪。五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听取指导和监督意见。定期分析研判刑事审判动态,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刑事审判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审判质效多年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关系,是民事审判的重要职能。一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247件,涉诉标的额5.46亿元。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按照“全程、全面、全员调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48对夫妻达成和好协议或当庭撤诉,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三是慎重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事关民生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是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通过对市场流通领域各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制裁合同违约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密切政群关系。行政审判坚持从构建和谐的政群关系出发,既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做好案件协调。通过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审判模式,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特别是对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及牵涉全县重点工程的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提前介入,主动参与诉前协调。一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45件,其中通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的24件。二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年来,共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86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74件。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制度的落实。主动向县委汇报行政审判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与我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通知》,县领导还就我院的《行政审判年报》作出专门批示。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使我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开展顺利。一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逐步提高,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同比增加10倍,创历史新高。四是强化司法服务。针对行政案件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召开联席会2次,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6次,通过相互沟通与交流,共同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提高。2010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了28个百分点。

  --充分运用“大众征信”系统,力创“无执行积案法院”。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148件,实现当事人债权8813.35万元。一是强化立、审、执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依法运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提高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率,为化解执行难打好基础。二是充分运用大众征信系统,通过向被执行人提前发出《大众信用信息采集表》、《履行督促义务告知书》、《强制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依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取得良好效果。一年来,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案件574件,涉案标的额2180万元,自动履行率达到了26.72%。三是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分权制约、执行款物管理与交接、委托评估拍卖和执行差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我院的执行工作分别受到省、市政法委和省、市法院的表彰奖励。

  二、强化能动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院按照“在化解涉诉矛盾上求实效、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求拓展、在公正廉洁司法上求深化”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源头治理,着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把“修复关系、共建和谐”作为调解工作的价值核心,强化矛盾纠纷在诉讼中解决。全年调解结案3144件,通过调解原告主动撤回起诉的2862件,调解、撤诉率为72.91%,调解、撤诉数量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72.82%,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发信访、上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过调解原告人主动撤诉5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立诉前调解中心,选聘7名特邀调解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全年,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452件,调解成功1439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出具调解书1280件,速裁解决纠纷案件14件,另有170余件案件即时清结或在督促下主动履行了义务。先后妥善处理了10余起涉及全县重大工程项目的案件,许多“民调组织难协调、法律手段难定夺、行政手段难处理”的棘手问题,通过诉前调解得到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将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等各项指标纳入平安建设和综治考核范围,建立村、镇、县三级特邀人民调解网络机制,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对接,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诉讼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0年9月,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以“党组成员联系机关单位,业务庭室联系镇村、学校、社区,优秀干警挂钩重点企业”为主要形式,在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站,选派42名优秀法官深入42家重点企业,帮助防范经营风险,解决法律难题;认真开展未成年犯罪案件预防、回访、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发挥驻村(社区)法官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活动,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一年来,开展巡回审判294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7.48%。四是建立健全诉讼风险评估机制,抓好涉诉信访案件预防和清理工作。不断强化信访责任制度,将关口前移,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坚持院庭长一线接待,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上访案件的发生。对已经形成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同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对网帖投诉及时回应,分管院长负责在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一年来,上级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坚持能动司法,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全力打造网络应对工作品牌。逐步完善的网络发言人制度,已经成为我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亮点。通过网络平台,搭建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年来,我院的网帖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省法院通过《法院工作简报》向全省推广我院的做法。二是全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及时制定《大众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规范》和《大众信用采集流程规范》等相关规定,主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立案前,向当事人宣传和释明违约失信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立案后,向审判、执行部门随案移送当事人信息采集表;判决生效后,向县征信办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全年共向县征信办报送各类信息1041条。定期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适用诚信原则裁判的典型案例,制作电视专题片进行广泛宣传。依法限制诚信缺失人员的活动,切实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作用。我院实施大众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以来,调解撤诉案件数和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全年,共调撤案件6006件,执行案件和解结案1041件。三是注重抓好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全年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5件次,回复率达到80%以上,其中受到领导肯定批示的8件。四是突出抓好和谐共建活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将和谐共建活动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将矛盾纠纷调解率、起诉率作为考核相关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分别与5个镇(区)签订和谐共建协议,明确联络员、指导法官、司法协理员,设立巡回审判点、乡镇社区诉讼服务站,构建“庭、所、站、点”调解与服务网络,开展管理联促、风险联估、矛盾联排、稳控联动等项重点工作,得到县委充分肯定。五是强化司法为民,开展司法救助。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依法为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8万余元。

  --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创新力提升年”活动,强化“争荣誉、争第一、创新、创优”的“双争双创”意识。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庭审考评、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和调解、执行竞赛等审判业务技能竞赛。营造本院内部争先、法院系统争先的浓厚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素质。全年开展法官、预备法官和新录用人员等专题培训10次,培训干警120人次。三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围绕审判权、执行权、人财物管理权的运行过程,落实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完善现有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坚持干警外出办案前提醒谈话和归来述廉制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定期进行岗位交流。我院在发挥社会廉政监督员作用的同时,加强法院内部预防,推出廉政监察员制度,全院共选聘内部廉政监察员20人。开展廉洁教育、受理廉政投诉、监督廉洁法规的执行。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成立督查组,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法违纪干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1名违法审判的法官追究了纪律责任。

  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汇报制度。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创新联络平台,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人大代表网上联络之窗”,使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了解更加及时,监督更加便捷,联络更加现代。市人大领导对此专门给予批示,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认真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全年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344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4件,均全部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一年来,4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361件,案件陪审率达98%。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受到市人大的表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2010年,我院荣获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表彰奖励;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李集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凌城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王集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市政法标兵单位。1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和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2名审判人员分别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和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先进个人;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官”和“优秀法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能够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报告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面对案件数量多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干警的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少数法官司法言行还不够规范,司法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四、2011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一年。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让县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依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找准法院依法服务我县“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两联一挂”活动,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挂钩对口”服务,落实针对性的司法措施,为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缓刑政策适用,最大限度缓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抓好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涉诉矛盾的源头治理,抓好涉诉矛盾纠纷的联动调处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和谐共建活动。落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在做好群众工作、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把增进群众感情作为改进司法作风的根本保证,使司法审判过程成为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通过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审判活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和支持。依法妥善审理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从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民意沟通表达、巡回审判、司法救助和司法公开等便民、利民、惠民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广陈燕萍工作法,努力培养更多的陈燕萍式的法官。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调解、执行竞赛等岗位练兵和审判业务技能训练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院干警适用新形势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强化司法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五是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下功夫。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争创审判管理的新优势,从而促进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深化我院司法改革,有效破解司法难题,完善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及时地向县委汇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审判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悉心把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守司法公正的良知,不断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