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5 浏览次数:11140
新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3日在新沂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新沂市人民法院院长 梁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法院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及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狠抓审判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全院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提升与进展。收结案首次破万,收案达12683件,结案12590件,结案率99.27%,涉案标的4.72亿元,收结案数比2009年增长了3298件和3306件,分别上升了35.14%和41.27%。在市中院年度监督综合考核中我院处于先进位次。2008年制定的《2008-2012新沂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总体目标中的28项指标,目前已完成90%以上。在连续十年获得省级表彰的基础上,2010年又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执行局长王茂峰同志被评为省首届杰出政法干警,另有10个部门和20名干警受到徐州市级以上表彰。
一、紧扣要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关注民生”的各项要求,坚持“审判为第一要务”,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狠抓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604件846人,审结595件828人,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3至10年有期徒刑139人,收结案数分别下降14.57%和15.24%,刑事案件五年来首次呈现下降态势,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实五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针对毒品犯罪多发、危害性较大,突出加大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1件,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二是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针对我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判处5件6人,维护了我市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特别是依法打击在我市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如对城南拆迁补偿中贪污、受贿的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四是创新工作协调机制,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全面适用最高法院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实行量刑规范化;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去年共判处缓刑268人。五是探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实施“圆桌审判”,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选派12名庭长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先后深入6所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结对共建“乡村未成年人活动站”,参与“法伴青春 呵护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逐一回访,促其自觉接受改造。
2、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依法受理案件9388件,审结 9323件,结案率99.31%,收结案数分别上升了68.59% 和68.31%。针对民商事案件增幅较大,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多的情况,重点抓好五类案件审理:
一是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我市经济发展迅速,民间资本活跃,民间借贷纠纷多发,案件同比上升46.28%,达到1938件,涉案标的超过2亿元。为维护债权人利益,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我院成立专业合议庭,开展民间借贷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并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二是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力度。我市地处交通枢纽,交通事故高发,为及时调处纠纷,在市交巡警大队和京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分别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去年共审结该类案件1925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624件,有效维护了受害人利益。三是加大对医疗纠纷赔偿案件的审理力度。该类案件涉及敏感问题多、专业知识强,为此,我院聘请医疗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办案中注重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17件医患纠纷全部调解结案,并全部赔偿到位。四是加大对金融案件的审理力度。及时审结金融债权案件372件,维护了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我市金融生态示范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五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正确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依法公正合理裁判农村承包合同纠纷75件,支持了我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3、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保护与协调并行原则,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受理行政案件87件,审结87件,收结案数同比均上升27.94%。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正确运用司法审查权,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在坚持自愿、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圆满化解58起行政纠纷,占结案总数的66.67%,有效钝化了官民矛盾。创新行政审判年报制度,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全面通报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判情况,推动了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按照法治合格县(市)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90%的要求,及时向涉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首长出庭建议书。去年,行政首长出庭率为37.5%。认真落实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座谈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引入风险评估和民生利益衡平机制,受理的157件案件全部执结,其中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37件,支持了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
4、抓实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整顿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实效。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促,省高院交办的23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机制,一是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定期调度工作进度;成立财产调查组、财产处置组、结案管理组,各组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确定17家单位为执行工作联动单位,与公安机关建立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与工商、土地、房产等部门建立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财产状况查询机制,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关于依法规范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各金融机构开辟“绿色窗口”,以方便法院查询财产。三是完善执行方法,坚持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四是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判处3件3人,推动了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去年受理执行案件2295件,执结2278件,结案率99.26%,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8.14%和31.98%。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培育品牌与亮点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投资200余万元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诉讼档案信息库,实行诉讼档案网络化应用。建成视频会议室,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科技法庭应用,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达到庭审“三同步”,实现了办案现代化、公开化。按照“一院一品、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思路,着力打造涉诉信访、廉政文化、规范司法等省级和市级亮点工作与司法品牌,通过辐射品牌效应,推动了“全国一流法院”创建工作。
二、延伸职能,依法服务工作大局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去年,我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开展司法服务。重点抓实三项工作:
1、深入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一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特色,在前年确定联系10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增加6家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二是不断丰富联系企业的形式和内容,通过挂钩联系、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等形式增进法院和企业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加大信息分析研判力度,对联系活动中搜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对11家企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促进了我市企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服务“三重一大”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三重一大”具体措施,特别是根据徐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服务100项重大项目要求,对涉及我市的12个项目,我院确定包挂领导和27名责任法官,明确九项司法服务内容。专门召开十二个重点项目经理、市经贸委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制作服务“三重一大”联系卡,在本市四个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站”,并设立一个中小企业服务站,主动为各类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积极为我市交通基础建设、蓝丰生化上市、窑湾古镇拆迁开发等提供法律服务,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陈德荣书记作出批示,对我院服务经济发展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3、深入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工作。针对我市实际,我院与新安、高流、马陵山、棋盘、窑湾五个中心镇结对共建“和谐乡镇”,与市经济开发区结对共建“和谐法治开发区”,通过落实共建协议中提出的“六项共建机制”和“十项共建措施”,及时处理中心镇和经济开发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主动与驻新部队开展和谐共建,通过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组织“送法进军营”等活动,全力支持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三、严格要求,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中央政法委2010年对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方法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稳妥做好矛盾源头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推行“一村一法官”联系制度,定期走访,仔细排查,与基层民调组织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一年来,共源头化解各类纠纷260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纠纷分流作用,对符合诉前调解案件,按程序委托四个专业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同时,完善专业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工作规程,聘请36名人民调解员和16名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调解。通过搭建“一、四、五、十”“诉调对接”平台,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努力构建全市“大调解”格局。去年,四个专业巡回法庭调解案件833件,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案件1540件,巡回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0%以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我院“诉调对接”工作经验。
2、继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实行承办人、庭长、院长三级负责制,确保初信初访化解在法院;加强重点时间段息诉稳控工作,在春节、“两会”等重要期间,专门组织排查,将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和当事人包挂负责;对重点信访案件,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去年,上级交办的43件重点信访案件、市委政法委交办的8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先后配合市委政法委和市信访局圆满化解9起在我市有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信访案件。向上级法院投诉率、执行投诉率均在徐州市法院系统中最低,涉诉信访数量在徐州市法院系统中一直保持最少。
3、切实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为扩大办案效果,改进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我院围绕司法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去年共向机关、企业、学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2件,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如我院针对教师担保借款较多、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向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教育局采纳建议,就教师担保问题作出禁止性要求。
4、不断完善舆情研判机制。为加强沟通,畅通民意,我院设立网络发言人,确定3名网评员,组建网络阅评队伍,确定搜索、整理、摘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回复与解决网民提出的涉诉问题,有效防止了网络炒作现象。
5、认真执行随机分案和随机选定鉴定机构制度。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我院运用科技手段,立案后由网络系统自动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人,既避免案件分配过程中掺杂人为因素,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选择鉴定机构时,由当事人自己随机摇号确定,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素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院狠抓干警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主要做到: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对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二是抓实抓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通过采取检查、考核、讲评等方法,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去年,我院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大力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扎实开展“远学陈燕萍,近学王茂峰”活动,专门召开王茂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促使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去年,我院有两名干警分别当选为“新沂十大杰出青年”和首届“新沂十大时代女性”。
2、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活动,一是提供经费,保障时间,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层次。目前,我院法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生达到38%。二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徐州参加“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集中培训、“九步审判工作法”和《侵权责任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工作实践能力。去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6次,培训干警253人次。三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撰写调研文章,加深对法律法规理解,从而夯实业务理论基础。去年,我院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62篇。四是以争先创优为动力,组织“大竞赛”活动,通过采取办案百日竞赛、评选办案能手等措施,激发干警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全身心投入审判执行工作。去年,我院有21名法官结案超300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268件,院人均结案数、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在全省111个基层法院中分别排在第五位和第六位。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立铭励志、勤廉双优”等5个专题教育,全院干警公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继续强化廉政文化建设,与市纪委共同开展“法苑杯”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长廊,新建廉政文艺作品展室,做大做强我院“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优秀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两张品牌。加强司法风险点排查,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对评估拍卖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在各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测、预防,确保干警在廉政方面不出问题。去年3月,我院作为苏北地区唯一法院,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4、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首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我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邀请徐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我院;积极配合徐州人大和我市人大做好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通报》,主动介绍法院工作情况;扎实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评议庭审,虚心听取意见与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去年共组织33次旁听庭审活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460人次。其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拓宽审判公开渠道,推行网上庭审直播,全面公开庭审过程,先后组织网上庭审直播12次;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本院重大工作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组织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分别邀请社区群众和行政机关干部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开展座谈交流,让群众知晓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在《徐州日报》上公开院长、执行局长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参与评议、监督司法工作的权利。去年,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99.93%,参与重大案件执行35件。
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遇到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07年以来案件数量上升一倍,审判力量不足,46名法官承担了上万件案件的审理,长期超负荷工作;人才不断流失,2007年以来先后有18名业务骨干调离我院;个别干警不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要求;执行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信访压力较大;基建债务沉重等等。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与纠正。
五、突出重点,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2011年是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起步年,是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五年规划的第四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做到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以强烈的进取意识,完善的方法措施,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稳定;从严惩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妨碍城市基础建设的五种犯罪行为,努力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主动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妥善审理企业设立和企业兼并重组等产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新兴产业转移;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稳妥审理各种涉农纠纷,引导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在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执行职能作用,及时调处各类涉诉矛盾纠纷。继续落实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纷争。不断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力量共同化解纠纷,着力构建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协调配合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涉诉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调处各类纠纷。
三是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工作,坚持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坚持和完善典型案件公开发布制度,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继续加强行政审判年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努力提升司法建议实效。
四是在加强公正廉洁司法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强化质效考评,严格规范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干警提高认识、提振精神、提升水平;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强化作风培养;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环节,确保队伍不出现廉政问题。
五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效。改革和完善执行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实效。探索建立民意落实反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思路,着力培育“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司法新品牌,以单项工作提升带动整体工作进步。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尊重当事人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让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分流作用。
各位代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及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的宏伟目标,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跻身苏北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