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5 浏览次数:11520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3日在徐州市鼓楼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文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工作情况及2011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区十二个五年规划,围绕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生态宜居新区、文明和谐城区”新鼓楼目标定位,以“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为平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两区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564件,(涉开发区案件1969件,占全院案件30%)同比下降4.5 %;审结案件6517件,同比下降5.23 %。2010年我院先后获得了省级“优秀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等先进称号,有9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服务大局 强化审判 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宽严相济惩处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5件,审结296件(含旧存1件),同比分别上升9.26%和8.82 %。坚持“严打”不动摇,依法审结“两抢”案件26件46人;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1件115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对129名罪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审结了 张伟、张青等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的涉黑案件。对143名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1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42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及时获得了300余万的经济赔偿。设立市、区两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四大基地”,面向失足少年、少年犯监护人及社会公众开放;在江苏率先试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8名少年犯前科被封存,其新闻报道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法制电视节目两个一等奖,受到市委曹新平书记的充分肯定,并作为重要批示在全市法院推广。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定纷止争。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对困难企业的债务、劳资纠纷全方位调解,尽可能实现互利共赢、案结事了。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5108件,审结504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59%、2.42%;其中,调解撤诉3872件,调撤率达76.75 %;占全院15%的集团诉讼案件调撤率达90%,实现了维稳促和的社会效果。继续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100%。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QQ视频方式和被指导的民调组织开展网上互动,接受咨询、给予实时指导。推动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仲裁等方式的有机衔接。去年我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或协助调解案件2807件,分流民事案件882 件。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机制,有效化解“官民纠纷”。去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42件,审结42件,其中经协调各方关系,原告主动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41件,撤诉率97.4%,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不断深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法”的行政审判工作模式,在我区棚户区拆迁改造过程中,诉前成功解决了30余起拆迁行政案件。
--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推行执行局24小时值班联动、创建“每月执行集中传唤”、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请执行联络员、构建被执行人财产集中查询等制度,有效保障权利人实体权利的实现;完善执行工作部门衔接机制,建立“立执对接”、“审执对接”、“执鉴对接”机制,部门间互相配合、互相协作,质效明显提升;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制定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意见,对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全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98件,执结1113件;有效执结率99.91%,执结到位总标的额8224.63万元。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9人次,处理来信63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15%,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征地拆迁纠纷38起;继续完善诉访分离、判后答疑、信访终结制度,向社会公开院长电话,坚持院长每周接待重点信访案件制度;从信访案件中查找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整改;加强与行政、社区的沟通协调,发放稳控司法建议书;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严格规范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加大对法官的信访考核力度。
二、强化措施 创新方法 全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继续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将司法利民落到实处。由开发区投资1800万元建设的5200平方米的经济开发区法庭投入使用,硬件设施及科技含量全省一流,极大方便了开发区群众就近诉讼;投入20余万元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先后对万余人次进行了诉讼引导,对300余件案件进行了法律释疑;投资35万元改建敞开式“集中执行大厅”,将执行法官联络方式公开,现场办公,方便当事人执行;档案管理经省市两级检查验收,升格为省五星级档案室,保障了群众方便快捷的查询档案。加大对特困群众的司法救助,依法对 550 件案件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50余万元。
--构建司法服务能动机制,将司法护民落到实处。坚持把服务辖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大力推进“法企合作”,扎实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将辖区内21个重点企业作为联系单位,组织开展服务“三重一大”项目建设专项活动,在徐工集团创建了徐州首家“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站”,帮助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全年组织20名优秀法官深入到21家辖区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咨询35场次,排查企业经营风险15起,培训企业员工2000人次,帮助解决法律难题10个,向辖区单位发出司法建33条。强化服务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能动司法意识,指导中小民营企业妥善应对和化解诉讼风险。
--注重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将司法亲民落到实处。精心审理、稳妥化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纠纷,设立六个特色法庭,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农贷法庭”、“涉军法庭”、“拆迁法庭”、“警示教育法庭”、“夜间法庭”。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合议庭的作用。全年共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权属纠纷等案件1878 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审结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216 件,为农民工追回赔偿款、工资200余万元。
三、强化管理 接受监督 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打造“勤廉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 “五个严禁”,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院长信箱”,完善“周五院长接访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干警廉政等问题认真核查;出台了《干警出差述廉制度》,创建“廉政文化长廊”,确立廉政座右铭,以身边事、身边人,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违纪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加强审判管理,加大审判绩效考核力度,实行 “46项通报”制度,坚持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改进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去年我院干警无违法违纪事件。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打造“绩优法院”。着力培养干警“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能力,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我院硕士学历34人,占全院干警的30%,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47名,占全院干警的53.41%,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优良。30名原九里法院人员于去年11月全部分流至我院,充实了审判力量。创办《鼓楼法苑》刊物,促进干警业务交流、才艺展示与风貌彰显,进一步丰富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市中院“四大”活动,开展业务“传帮带”讲座,在全院范围组织全体法官“同命题裁判文书竞赛”、书记员同命题案件速录竞赛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2010年在省市两级法院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我院1篇文书获省高院一等奖,6篇文书在市中院获奖,获奖等级、数量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全年共公开发表文章128篇,其中国家级9篇,省级55篇,市级70篇。有6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征文获奖。2010我院被省高院评为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调研考核中排名第一。
--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机制,增加专家型陪审员的比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调解、执行、接访,陪审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全年公开审理5300件案件,对缓刑、执行异议案件推行全面公开听证,司法鉴定和拍卖信息及过程全部公开,并由纪检监察室对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注重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率先在全市开展网上直播庭审,并同时直播人大代表对庭审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30件190人次,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工作,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法院工作简报180份,聘请14名“特约审判监督员”。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我院民二庭作为全省民二系统唯一一家法律文书上网试点单位已在省高院上网法律文书20余篇。全年共发表各类宣传文章907篇(次),其中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道德观察》等知名栏目播出我院案例10档,宣传工作成绩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各位代表,鼓楼法院2010年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意识有待提高。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案件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既要实现公正高效的法律效果,还要追求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面对新形势,审判队伍的为民意识、公正意识、在公开透明环境下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识都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审判管理有待加强。在案件数量持续居高、工作标准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院审判质量管理、考核指标、激励机制都有待改进和加强。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审判队伍出现了高学历、年轻化现象,尽管法律专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增强。四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的衔接机制有待健全;法院与有关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需要继续完善;对涉诉信访的困难群众,司法保护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及人大监督,继续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牢固树立依法服务大局理念,提高辖区司法保障力
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妥善解决在调结构、扩内需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涉“三农”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及与建设“新鼓楼”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认真审理好各类刑事案件,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重点和幅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要切实增强群众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学习陈燕萍工作法,树立科学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既讲法律,又有情感,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提升法官化解纠纷的能力。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审判工作的动力。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纠纷的司法应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及时、高效的化解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建立多方配合、多级联动的化解模式,努力营造 “家事不出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和谐社区氛围。
三、严格落实审判管理制度,促进法院管理规范化
围绕“争创一流法院”的目标以及“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司法要求,认真回顾总结2010年各项审判指标完成情况,大力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完善以质效评估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严格院长、庭长、审判长层级把关,做好诉讼引导、案件分流、文书签发、审限管理、释法明理等工作。综合调度,构造以指标进位为目标的化解机制,对“弱项”指标责任到庭到人,严格责任、深入评查、定期通报。保证优势指标继续领先、扩大效能。科技建院,实现以信息化建设为主要手段的科学运行机制,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对整个审判流程的动态管理。
四、切实加强公正廉洁司法工作,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
继续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以党建促队建,继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培养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细致、热情文明、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切实提高法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治警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履行审判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五、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扩大审务工作透明度
要把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监督制约,作为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积极探索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络沟通的有效方式。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加大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扩大陪审案件范围,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司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和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不断地把法院工作推向前进,为促进鼓楼区、开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注1:该报告情况说明(图例)
附注2:该报告有关情况说明解释
1【“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是徐州中院2008年提出的,即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培育一流的法官队伍,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实现一流的法院管理,配备一流的物质设施,塑造一流的司法形象,推出一流的人民法庭,积累一流的工作经验。为此,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争创活动。
2【2010年我院的先进表彰】除省级“优秀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外,我院还被省高院评为“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省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清理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评为“市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在积案清理工作中,还获得了市政法委组织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分阶段的两个一等奖。
3【2010年我院的先进个人】聂新国法官被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杜秀兰庭长被评为“省优秀法官”、省级“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刘红兵庭长被评为“省涉诉矛盾纠纷工作化解先进个人”,周琪主任被评为“省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杜秀兰庭长被市文明委评为“未成年思想道德模范先进个人”、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杰出卫士”;郭敏、侯盈、郭娜、聂新国四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官”、“优秀法官”、“十佳调解标兵”。
4【四大基地】即心理咨询悦心基地、“三母教子”基地、“更生人”再就业帮扶基地、“音乐人”帮教基地。心理咨询悦心基地:建在我院少年维权展厅,是失足少年情绪宣泄、心理疏导与教育警示的一处场所;“更生人”再就业帮扶基地:主要解决失足未成年人的就业问题,弥补立法上对少年犯服刑后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音乐人”帮教基地:通过学习音乐让少年犯心灵得到净化;“三母教子”基地:通过传统文化中的孟母、法官妈妈与亲生母亲三者的母爱合力感化失足少年。其中,仅“更生人”基地的创建就得到中央省市40余家媒体的集中报道。
5【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前科消灭是指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条件时,由法定机关注销其有罪宣告或者罪及刑记录的制度,也就是将该人曾被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宣告有罪或者判处刑罚的法律事实视为不再存在,成为“零犯罪记录”。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是针对少年犯展开的。我院在我区14家部门的配合下在江苏省率先试行这一制度,赢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我市市委书记曹新平对此进行了肯定性批示:“探索很有意义,有利于帮助少年犯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减少敌对面。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司法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
6【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在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有利于及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正确执行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7【每月执行集中传唤】是我院自2009年以来申报的执行工作改革创新制度。该制度具体内容为:相对确定在每月的10-15日,在法警部门的配合下,组织执行人员在凌晨5点到法院集中,对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同一时间集中传唤至法庭,以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督促其履行义务。
8【“立执对接”、“审执对接”、“执鉴对接”】是一种协同执行的机制,通过对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鉴定、执行等审判业务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规范,实现“无缝对接”,促成案件顺利执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9【“一站式”服务】是指派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立案调解、人民调解。对残疾当事人、年老当事人来院诉讼不便的,开辟绿色快捷通道。通过诉讼需知告知书、触摸屏查询机、外线电话等设施,为当事人尽可能提供诉讼便利。
10【集中执行大厅】该大厅面积达240平方米,专设9个执行接待窗口,由执行法官全日制值班接待。外设LED大屏,滚动播出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及执行风险告知书等温馨提示;办案柜台全部面向当事人敞开,张贴执行法官联络指示牌,当事人可以及时联系到在外执行的法官,了解案件办理进程。
11【“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指人民法院将所在辖区的社区、村镇作为共建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走访联系、专题讲座、巡回审判、指导民调等具体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就共建地区突出矛盾、典型问题集中时间开展专题调研与共同治理。
12【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该庭在鼓楼区交警队设立,自2010年2月成立以来,借助交巡警大队力量,建立起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审理通道,现已调解结案95件。
13【农贷法庭】以农贷法律知识进乡镇为系列活动展开的巡回法庭,主要针对小额农贷不规范的现象进行法制宣讲,寓教于审,以问答的形式逐一列出农户在信贷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提高农户的法制意识,力争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现已促成百余件案件调解结案或自动履行
14【涉军法庭】该法庭主要由全国、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的聂新国审判员负责承办涉军案件,着力化解军民误会。为方便军人诉讼,甚至在假日启动。八一建军节前夕,就成功化解了一起女方因离婚问题多次前往男方部队所在驻地新疆库尔勒无理取闹的重大涉军案件。
15【拆迁法庭】为配合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而设立,我院要求对于此类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要每案必到拆迁现场,融勘验、调查、说理、和解于一体,以便进行行之有效的矛盾疏导,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16【警示教育法庭】就廉政示范开展的巡回法庭,意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通过对职务犯罪进行法庭观摩,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已对8起职务犯罪邀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听审,其中,就包括对云龙法院宋寒法官受贿、诈骗、徇私枉法一案组织的全市法院法官的警示教育活动。
17【夜间法庭】为解决百姓实际需求而应急启动的法庭。通过当夜数名法官的连续作战,成功调解处理了潘洪兰等112名原告与被告伏修桥、张秀平互易合同纠纷群体性涉农案件,实现了村委参与、集体对账、共促调解的生动局面。
8【婚姻家庭纠纷合议庭】是集中处理家庭矛盾的一个专项合议庭,成员由业务精、政策熟、会调解、有耐心的法官组成。凡是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典型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案件,由该合议庭合议解决,先予进行案件的调处工作。
9【46项通报】是为落实好“创新提升年”的工作思路而设立的一项通报制度,内容包括审判通报、审监通报、调研通报、信访通报、执行通报、纪检监察通报、行政管理通报和政工通报等方面,通过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院工作目标,推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创新力和执行力。
20【“四大”活动】即徐州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四大活动,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丰富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学习、竞赛、调研、跟踪考核制度,并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推广经验、塑造典型、创造品牌。
21【同命题裁判文书竞赛】该竞赛是融业务指导、公开庭审、观摩座谈、民意沟通、代表联络、文书制作、评判点评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能力训练活动。其特殊之处在于写作素材为同一个真实案件,所有参赛人员需观摩同一个庭审过程。活动要求各审判业务条线全面参与,分为民事、刑事、执行3大类,同步开展竞赛。
22【四个一律】即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