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7日在江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都市人民法院院长    叶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都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度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及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2010年,我院先后荣获省、扬州市优秀法院、本市“三个文明”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部门11次被上级表彰或通过示范验收。

  一、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审判工作职责

  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大力优化审判资源,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形势下,审判质效取得全面提升。全年新收各类案件6776件,同比上升7.01%;审(执)结6740件,同比上升4.96%;人均结案114.24件; 清理程序性终结案件、无财产恢复执行案件和委托执行案件482件;诉前和谐调处、参与综治处理纠纷2816件,全年处理各类案件过万件。上诉率、“四项案件”未结率等13项重点指标中有8项排名扬州市前列。

  (一)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打防并举保稳定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与预防功能,积极参与平安江都建设。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619件,审结618件,同比分别上升22.57%和21.65%,判处各类犯罪分子898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共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对情节轻微和部分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罚,共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33人,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478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调为主,预防矛盾激化,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3件,97.8%以调解方式结案。

  --尝试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根据最高院指示,将15种常见犯罪纳入量刑规范化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将定罪与量刑分开,引入量刑建议,进一步规范法官裁量权,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26名犯罪情节较轻、悔改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为失足青少年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注重教育预防,精选校园伤害案例,到学校作“关爱学生、预防校园伤害”专题辅导,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二)民事审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保民生

  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功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745件,结案4688件,调撤率53.39%,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158.9件,收结案数和法官人均办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类案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婚姻家庭类案件,注重保护老、少、妇三类人群合法权益,加强矛盾化解,促进家庭和睦。全年审结此类案件1247件,调解和好率达42.72%,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及时而导致矛盾激化案件。对损害赔偿类案件,加强快审速裁,着力解决赔付问题。全年审结此类案件1255件,同比上升36.5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1.31天,同比缩短15.69天。

  --重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上升情况,三管齐下,强化综合处理。与市人社局、检察院、总工会、妇联、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完善劳资纠纷处理网络。与人社局、仲裁委保持经常性沟通,将矛盾尽量化解在仲裁程序中。与劳资矛盾常发地党委、政府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将劳资矛盾解决在诉讼外。全年共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107件,调撤率达65.3 %。

  --慎重审理涉重大项目案件,保障建设顺利进行。审理好与我市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相关的案件,主动登门服务,设法化解矛盾,真正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经我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没有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积极化解涉企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妥善审理好股东权纠纷等涉及公司法案件以及各类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全年新收各类商事案件554件,诉讼标的总额7.83亿元。

  (三)行政审判强化协调,促进依法行政

  以规范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官民”关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现代行政审判协调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全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45件,同比上升195.18%。

  --慎重审理行政案件。坚持中立原则,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与市法制办联合召开推进会,以会代训,指导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答辩,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全年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

  --积极开展庭外协调和解工作。围绕“和”字作文章,适时促使少数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某些具体行政行为,或动员诉求无法律依据的管理相对人息诉,把矛盾化解在庭外。全年56.25%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庭外协调撤诉。

  --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有针对性的解答法律咨询,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指导和帮助,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和建议,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四)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执结率稳步提升

  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保护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和追求,竭力克服执行难,彰显法律严肃性。全年清理历史积案482件;当年新收案件1367件,执结1391件,同比上升1.68个百分点。

  --坚持清防并重工作方针。加大清积案力度,重点突出六类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严格结案标准,清积案工作被省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加大新案执行力度,对金融、弱势群体、特殊主体案件分类集中执行,规范管理程序性终结案件,严格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有效防止边清边积的现象发生。

  --创新内部协调管理模式。在扬州率先实施“信息汇总管理”,建立立、审、执内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风险告知,加大保全力度,强化诉讼调解,狠抓裁判质量,提高自觉履行率,减少不必要纷争,实现立、审、执良性互动,缓解执行难。

  --打造社会联动威慑机制。与政法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11 个部门联动,建立以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全程监控、动态协助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使执行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变“独奏”为“合唱”,打开执行工作局面。

  (五)涉诉信访标本兼治,定纷止争促和谐

  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强化认识,强化责任,强化机制,强化措施,变被动抓为主动出击抓,清防并举,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78件2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5.5%和22.2%,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着力治标,集中清理重点涉诉信访积案。发起“春晖”行动,对纳入清积范围的63件案件,逐案研究,定人包案,做到问题解决到位、困难救助到位、疑问释明到位、缠访稳控到位、违法处置到位,化解率达100%。

  --同步治本,努力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实行“三表联动”、“月报告”和“零报告”,创新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消弭排查盲点。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与预警提示,为超前稳控提供科学依据。将当事人投诉和涉诉信访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形成内部约束机制。

  二、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效果,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一)立足自身挖潜增效,着重强化内部管理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和司法绩效考核体系“三位一体”的内控机制,做到周清点、月排名、季通报,及时遏制苗头性问题。建立一般案件抽查、重点案件细查、领导带头评查和部门之间互查的“四评查”机制,点评通报到部门、案件和承办人。健全“六分一总”考评机制,实行分序列考核和综合业绩考评,激发工作潜能。

  --改革审判运行机制。创设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审判辅助性事务。新建“1+1+1”审判运行模式,给近三年年办案均在150件以上的审判人员,配备助理和书记员,推动审判提速增效。改革审委会工作规程,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吸收青年法官列席专业委员会,扩大培训职能。

  --细化事务管理机制。加强财会监管,严格案款领取、退费的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降低办案成本,全年车辆行驶无事故。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庭审紧急情况报警制,严格责任追究制,细化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后勤保障有力。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参与社会管理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运用“三个平台”,规范“三项制度”,化解纠纷。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室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在院部及人民法庭设立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全面参与诉前、诉中、判后的调解、执行。二是司法调解站制度。在全市各镇设立13个司法调解站,开展司法调解,参与社会管理,耐心接待来访,主动送法上门。三是专业化诉调对接制度。与妇联、人社局、总工会、卫生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组织,合力化解矛盾。

  --深入开展结对共建。一是“三共建”。院机关和法庭、法官包片挂钩镇、村(社区),“审、调、访、教”四结合。法庭与派出所共建,建立司法安全联防、联调、联治、联动机制。法官与大学生村官共建,关心大学生村官,支持帮助其开展工作,并请他们担任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联络员。二是“三挂钩”。党组成员挂钩重大项目,在法律层面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业务部门领导牵头挂钩全市重点企业单位,主动服务,能动司法。7名业务骨干分头挂钩中小学校,宣传法制,寓教于乐。三是“三百服务”。组织百企大培训、百企大排查、百案大回访。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跟踪回访22家重点企业,帮助企业及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社会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各种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全年先后就涉地非诉执行、土地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数十份针对性强的司法建议,其中4份建议得到省高院、扬州和江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坚持民本司法,切实加大保障民生力度

  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把司法岗位作为服务人民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助推科学发展。

  (一)拓展司法便民创新举措

  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为着力点,狠抓便民措施落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繁简分流力度和简易程序适用率,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全年80%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平均审理周期43.73天,同比减少2.1天。针对区域特点,设立花木、渔业等特色巡回法庭,实行就地调解、就地开庭。

  (二)完善司法为民公开机制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民主。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充分借助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谏民意。深化“法院开放日”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有效落实“审务六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和联系好群众”活动,增进与群众感情。

  (三)加大司法惠民救助力度

  对弱势群众等特殊群体立案实行电话预约、邮寄、口头等办法,简化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对涉“三养”的特殊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综合运用“法”、“理”、“情”多种调解方式,促进当事人和解。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切实解决涉诉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年共减、缓、免交诉讼费9万余元,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0万元。

  四、坚持廉洁司法,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关键工作来抓,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为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一年来,全院有19名同志在市级以上立功受奖。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

  健全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审委会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强化党组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出台“中层管理纲要”,创新中层干部轮岗、培训、交流形式,夯实中坚力量。

  (二)加强干警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深入开展“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干警能力水平。成立“青年法官读书研究会”,加强业务交流。创建五个“1+1”学习制度,营造浓郁学习氛围。实施新老法官“手牵手工程”,促使年轻法官尽快成长。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分类培训体系,全年组织1220余人次参加各类专项培训30场。加快高层次学历教育,全院研究生学历达12.8%。全年在扬州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文章192篇。一批同志参加行业业务竞赛,摘金夺银,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线,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陈燕萍工作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创建风纪委员会,构建群防、群策、群治的内控管理体系。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试点效果

  突出队伍、机制、职能、硬件等重点,抓好省级试点各项工作。统一安装监控设备,完善计算机局域网,建成1个标准化科技法庭和13个简约化科技法庭。有效运用信息化资源,突破传统“坐庭”考核为信息化视频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和公开审判水平。建立完善法治长廊、图书室、院史陈列室等文化设施,举办法院文化专题辅导讲座,开设“法官风采”、“法院文化”、“风纪论坛”网上专栏,用典型事迹、优秀作品丰富干警精神家园。

  五、坚持阳光司法,拓宽自觉接受监督渠道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协支持,通过采取主动走访、汇报交流、邀请视察、旁听庭审、编发联络专刊等形式,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代表联络工作的广泛性,确保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更多途径、更多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法院工作。全年共召开或参加各种形式的代表、委员座谈会、汇报会28次1500余人;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9次;办理涉代表、委员及其关注案件11件。对代表建议的收集登记、拟办批办、交办催办实行归口管理,由专人负责,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作为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做到建议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如何更好地把法院工作融入大局去思考,为创新社会管理多作贡献,还有许多文章待破题、待深化;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法官仍将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三是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仍需花大力气加以解决;四是队伍的司法能力、作风与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要求还有差距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予以关注。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篇之年,是我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推进之年,也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化之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院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突出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江都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幸福指数的不断提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一是着力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四个更加注重”和“五个坚持”的要求,找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司法服务的结合点,更加自觉地能动司法,发挥职能,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着力破解司法难题,更好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五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探索司法创新之举、创优之策,努力破解司法难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促进和谐江都建设多作贡献。三是着力拓展司法为民,更好地彰显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便民、为民、利民、惠民”宗旨,进一步拓展为民之举,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四是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审判质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物质保障、执法环境六大方面,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司法理念大转变、审判质效大提升、职权配置大优化、队伍建设大跨越、保障机制大突破、司法环境大改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落实中共江都市十一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把江都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和谐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