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仪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仪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仪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收案5564件,结案5370件,结案率96.5%。为促进全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我院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及时了解国内国际发展形势,仔细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时刻关注仪征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工作思路、工作重心和目标要求,适时调整服务方向;坚持重大、新型和疑难案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制度;找准法院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能动司法,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妥善审理案件,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对涉及征地、拆迁、重大工程等影响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我院及时立案,稳妥审理。如及时审理了市政府重点建设的民生工程--市幸福家园小区二期工程在建设中遇到的村民阻工纠纷;积极协助市汽车工业园处理征地纠纷;依法处置市化工园区高压电输送等一批全市重大工程建设排除妨碍案件;对一些需要采取冻结、查封、扣划等强制措施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灵活运用担保、抵押等方法,既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又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本地企业提出保全申请的,我院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挽回损失4500余万元;对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我院依法担当衡平、主持、监督等重要角色,保障企业破产重组顺利进行。

  (三)立足审判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企业和行政机关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我院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帮助相关企业和部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年共发送司法建议86份,收到书面和口头回复72份。

  二、突出主体,依法履职,审判执行水平进一步提高

  突出审判、执行在法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审判执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81件,结案477件,结案率为99.2%。判处被告人84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被告人27人。孙某等八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首要分子孙某,我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七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能够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我院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稳定的和谐因素。对非监禁犯,实行动态管理,与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保证矫正对象及时、顺利进入社区矫正,防止脱管、漏管。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38件,同比上升2.8%,结案3470件,同比上升4.3%,结案率为95.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审理争议标的达7.8亿元。对追索劳动报酬、房屋所有权确权、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离婚案件,严格掌握离婚条件,对双方当事人多做和好工作,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尽量调解离婚,避免矛盾激化;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案件审理前先予执行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维持受害人生活、医疗的急需,并尽快使受害人获得有效赔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充分做好协调工作,尽量使农民工早日拿到工资。如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近200起案件,我院经多方协调,全力化解,仅用七天时间,就追回欠薪150万元,及时发给160名农民工,受到农民工们的称赞。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引导当事人合法经营,倡导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保障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结案37件,其中,经协调,原告自动撤诉和被告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促使原告撤诉的案件20件,占结案数的54.1%。在审判工作中,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诉讼模式,力求把和谐理念贯穿于行政审判工作始终,着力化解官民矛盾,增强政府亲和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年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座谈会5次,举办讲座3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近200人,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局内设财产速查组、执行速执组、执行强制组和结案审查组,按照执行案件流程科学管理,分权制约,互相监督,使执行案件向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模式推进。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在人员和装备等方面向执行一线倾斜,千方百计提高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264件,执结1244件,实际执结率72%,执行标的1.8亿元。同时,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共清理2008年、2009年执行积案541件,并及时制定执行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制度,截止去年底已实际执结到位136件。

  三、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强化

  去年,我院在破解涉农难题、调解工作、便民举措、化解涉诉纠纷等方面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体现司法为民宗旨。

  (一)构建“五大员”机制,破解涉农难题。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涉农纠纷增多,为满足农民新的司法需求,我院出台了《服务新农村,村(居)设立“五大员”》实施意见,在全市140个行政村设立民情信息员、特邀调解员、法制宣传员、巡回审判员、执行联络员,在农村构建化解矛盾纠纷网络,着力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抓起,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去年8月5日《人民法院报》用一个整版篇幅介绍了我院的做法。

  (二)创新调解机制,确保案结事了。全年共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02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8.4%。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市交巡警大队和各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安排专人从事诉前调解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健全网络,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全年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1360件,调解成功率为95.1%。出台《关于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的实施意见》,规定村官在调解村民纠纷中遇到法律问题,法官及时给予指导;法官巡回审判入村调解案件,村官予以协助。该机制实施以来,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农纠纷,社会反响良好。

  (三)完善便民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来院起诉,做到当即审查受理,随到随立;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证据和诉讼风险提示等“一站式”服务举措;为了方便农民诉讼,各人民法庭自行立案,运用电子印章当庭发送裁判文书,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组织法官参加电视台“行风热线”和网上“在线交流”活动,方便群众咨询,倾听群众诉求;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律免收诉讼费;对“三养”案件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等案件实行缓交诉讼费;对生活极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的执行救助金,全年动用执行救助金14.76万元,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涉及年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一些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尽可能就地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175次,旁听群众近两万人;换届后聘请人民陪审员40名,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去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四)健全信访机制,化解涉诉纠纷。全年共接待来访346人次,处理来信224件,办理市委及上级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05件。规定案件承办人为涉诉信访第一责任人,庭(局)长为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倒查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诉信访,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量调解结案;对判决的案件,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健全信访网络,组织相关部门解剖、研判、联动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四、以人为本,着眼发展,干警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干警的思想品质、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队伍。

  (一)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结合审判工作,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确保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司法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以《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为抓手,通过集中、分类培训,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安排青年法官到执行、信访、人民法庭岗位工作,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庭审考核,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运用证据的能力;通过文书评比,提高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水平;通过审判调研,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全年共有77篇审判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报刊录用。去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审判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三)司法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诉讼服务接待行为,提升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整顿院风院纪,针对司法礼仪、庭审规范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建立“片区法官”制度,组织法官深入辖区村(居)体察民情、送法上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反腐倡廉建设常抓不懈。廉洁自律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一年来,我院围绕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做到司法廉洁。深入开展“双满意”活动,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聘请廉政监督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廉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对院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防范和监督;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干警自重、自警、自励,培养干警健康、文明、向上的道德情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这既是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全市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法院,向各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还不高;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全院案件的综合质效还不够理想;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还不够高,执行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法院监督、关心和支持!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正确履行职责;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司法的人民性。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为主线,以夯实审判基础工作为着力点,以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为标尺,通过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工作,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在能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市“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能动司法,为建设一座价值、品质、素质兼备的汽车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及时处理好我市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大总量、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类纠纷;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及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行政审判,密切官民关系,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化解“执行难”。

  二、更加注重调解和解机制的深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进展。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交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主阵地的诉调对接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律师参与调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五大员”机制,抓好“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工作,及时调处“三农”纠纷,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期待的满足,在强化队伍素质上有新提高。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升案件质效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审判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让他们早日成为业务骨干;加强审判调研,服务指导审判实务;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和终结机制;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更加注重司法为民意识的强化,在便民利民举措上有新特色。继续加强法官的宗旨意识教育,对司法的人民性做到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诉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不会打官司的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努力做到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五、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制度的落实,在自觉接受监督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强化立案、庭审、裁判文书、听证、执行等环节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坚持“法院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和庭审直播制度,使群众接近司法、司法贴近群众;坚持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继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提高。

  各位代表,面对法院工作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紧密地依靠市委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为建设汽车名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