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日前,一封由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寄给常州市金色新城住户周某的执行裁定书如期发出,不同的是,这份法律文书是该院第一封以“法院专递”的形式来送达的,这就是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和镇江市邮政局正式联合推出的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业务。这也是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方便诉讼当事人,坚持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前,由于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诉讼当事人为恶意逃避法律责任,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导致诉讼文书“送达难”。为了促使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润州法院在继续坚持人民法院直接送达的基础上,以“法院专递”的方式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行的邮寄送达制度。采用“法院专递”的邮寄送达方法,可以克服直接送达的某些不足,减轻某些当事人的对抗心理,“法院专递”还可以发挥邮政机构全程全网、安全准确优势,具有快捷、专业、便民、中立的特点,进一步缩短送达时间,提高送达质量与效率,降低送达成本。邮政局每天将派人定时来法院以及派出法庭签收信件,并当月和法院交流及时汇报送达情况。


      

 
文章出处: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孙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