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法院执结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作者:刘剑飞 王珉 发布时间:2011-01-20 浏览次数:893
2009年9月,原南京四合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外逃,拖欠了农民工工资90余万元。六合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该公司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为防止公司资产流失,执行局还专门安排农民工轮流看守,并联系相关部门对其厂房、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因该公司没有生产许可证,又属于政府淘汰产能企业,拍卖未能成功。2010年春节前,经过六合法院多方协调,筹措了40万元资金先行兑付部分工资。今年以来,六合法院又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为竞买人争取了部分优惠政策,打消竞买人顾虑,最终促成拍卖成功,所得款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圆满完成了该批案件的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