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江苏代表中引起热烈反响。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为政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说,江苏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找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坚持能动司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