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注民生真情温暖百姓
作者:张宽明 曹味东 朱艳明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1052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审判中实践陈燕萍工作法,积极主动下基层、进社区、进农村,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沟通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司法方法,关注民生,真情温暖百姓,努力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幸福靖江”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受到了靖江市委的好评。
陈燕萍是江苏靖江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她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将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规律有机结合,总结了一套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核心的工作方法。
近年来,靖江法院在审判中实践陈燕萍工作法,积极主动下基层、进社区、进农村,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沟通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司法方法,关注民生,真情温暖百姓,努力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幸福靖江”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诉调对接妥处劳动争议 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
靖江经济发达,每年劳动争议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就有近百件。在深化实践陈燕萍工作法过程中,靖江法院探索出一条司法调解与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工作对接的管理机制。一方面,当事人到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请求调解时,法官主动参与;一方面,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案情,建议双方先到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进行调处。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调解效力。
近日,靖江法院与靖江市劳动争议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了杨女士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仅半天时间就调结了一场可能要持续一年的官司。
2010年8月,杨女士在工作过程中,右脚被碾轧致伤住院治疗。此后,杨女士所在单位支付了她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生活费。杨女士出院后,就伤残赔偿与单位交涉未果。
今年春节后,杨女士与委托代理人一起来到靖江市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依据《靖江市人民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及时启动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法官一起来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当天,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由单位一次性支付杨女士工伤赔偿金、再就业补助费等共计4.8万元。约定在
杨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卢爱群介绍:“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这一案件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依工伤鉴定请求赔偿,结案最快也要一年的时间。现在诉调对接,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与法官到场参与调解,释法明理,使双方能明了诉讼的预期后果,促成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用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平等保护了双方的利益。”
据靖江法院院长陈卫兵介绍,这种做法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也缓解了当前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
车载法庭进社区到村组 以最便捷的方式现场调解
靖江法院针对农村中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较多的实际,确立了调解前置、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靖江法院为每个审判庭、法庭配备了一辆轿车,车上装载有电脑、打印机、扩音设备等巡回法庭必需的器材,形成“车载法庭”。靖江法院积极发挥“车载法庭”的功能,开展审务进社区、进村组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巡回审理、就地开庭。
近日,记者随靖江法院“车载法庭”走进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一处因盖房惹纠纷的村落,这已经是斜桥法庭法官展飞第二次去这个现场了。在车上,展飞告诉记者,原告刘家与被告金家是多年邻居,金家居东,刘家在金家的西后方,原本相处融洽。去年金家新建楼房后,两家渐生嫌隙,刘家一怒之下,便将金家告上法庭,要求金家恢复原围墙,清除共用通道内的建筑垃圾,拆除新房批复超高部分。
记者跟随展飞来到现场,只见两幢楼过道内,堆满了砖瓦、木材等建筑材料,展飞站在过道里,两户争吵的当事人围在他身边,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刘家人情绪激动,指着金家要砌的围墙说:“围墙的位置明显向西多移了位置,侵占了原本的共用弄堂,也超出了批复范围,而且他家楼房盖得那么高,我家在中午12点之前根本就晒不到太阳,采光权被侵犯了。”金家人也不相让,认为自己盖房有批复,完全合理合法,双方争吵不休。
展飞摆了摆手,示意双方不要再争,说:“邻居好,赛金宝,朝不见夜见,应该互敬互爱,退一步海阔天空。”展飞当起了和事老,劝了金家再劝刘家,平息双方的怒气。金家说:“好吧,我愿意把围墙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刘家人气也消了,说:“那就这样吧,只要恢复原状,我也愿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息事宁人。”
眼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展飞立即拿出量尺,确定围墙的走向、高度,绘制草图,当场拟定了调解协议,双方没有异议后,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保证按协议履行。
展飞对记者说:“判决虽能很快结案,但判决之后的社会效果并不一定好,刘家和金家可能会因一纸判决老死不相往来,还可能产生更多纠纷,我宁愿多花点时间,多跑腿多做调解工作,尽可能让两家人关系恢复如初。”
适度干预提前介入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去年以来,靖江法院把法官下基层、法官进百企作为能动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制订了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官进百企”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庭和相关部门,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日前,记者在靖江法院采访期间,来到陈燕萍所在的江阴园区法庭,了解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刚刚在庭长王新妹的办公室落座,桌上的电话铃就响了起来,电话是东兴镇镇政府打来的。
东兴镇存在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简单听了介绍,王新妹觉得此事涉及人数多、金额高、影响大,如不迅速有效解决,后果难以预料。她立即将情况向分管副院长卢明华作了汇报。卢明华和王新妹商量后,决定当即赶赴东兴镇,共同商量解决办法。记者随即和他们一道驱车同行。
一到东兴镇,卢明华、王新妹即与镇领导、镇司法所、有关村的负责人围坐在一起商量。副镇长陆铭首先介绍了情况。原来该镇一工程施工头前不久突然生病去世,一些人拿着他生前打的借条上门讨债,总计有100多万元。而这些借款,死者妻子绝大多数不知情,死者家中并不富裕。有的讨债人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还有的言行比较偏激,如此一来又引起死者家属情绪的波动。尽管镇、村已做了大量工作,但矛盾仍处于一触即发状态。
卢明华一针见血地指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保护,但死者家属的实际情况也不能忽视。应该告之债权人讨债要通过合法途径,不能使用非法手段,更不能上门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社会治安。死者家属也要充分理解债权人,如有能力偿还,要适当偿还。”
“目前已有一位债权人提起诉讼,今后可能还有其他债权人相继起诉。细算算死者留下的财产,均摊后都不够补偿债权人缴纳的诉讼费。估计开庭时其他债权人会到庭旁听,我们法庭将尽量释法、调解,说明情况,让大家明白,由于债务人履行能力的限制,官司赢不一定就拿到钱的道理,借调解以达到息讼效果。”王新妹补充道。
“对,我们镇里将多个部门和村委会联动,分头做好前期解释工作,尽量钝化矛盾……”
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卢明华和王新妹起身告辞。
“我们还有一个城镇建设方面的问题向你们请教,请你们帮出出主意该如何办……”闻讯赶来的副镇长卢壮明又把两位法官“堵”在了办公室。
记者感到,靖江法官服务基层,名副其实。
预警防范穷尽措施 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权益
2008年下半年以来,靖江法院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面对全市部分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工厂倒闭、业主“弃厂避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应对,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抑制影响稳定的各种消极因素,减轻社会震荡,保障了全市的稳定发展。
今年1月25日,离过年不到10天,靖江市群利制衣厂41名农民工从靖江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被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连声感谢靖江法院的法官们尽心尽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去年5月,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发生巨额亏损,群利制衣厂老板夫妇面对频频上门讨债的债主,弃企避债,下落不明。41名农民工在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工资债权数额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去年底,靖江法院受理了这批执行案件。为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在春节前让他们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执行局组织人员对该厂的财产进行摸底。这是一家个体私营企业,厂房是租赁的,属于老板的财产只有缝纫设备和办公用品,法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了扣押和查封,特事特办,于12月两次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了拍卖、变卖,对老板个人的房屋拆迁款在保证其有一套安置住房外对余款进行了扣划,共得款13万余元。
同时,靖江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考虑到可供执行财产有限,对41件农民工工资债权案执行费减半收取,尽可能地提高其他债权人的分配比例。去年,靖江法院受理的涉及6家企业444名职工的工资债权得到妥善解决。努力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在执行阶段,他们设置了执行局长信箱,完善接待制度,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渠道,对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一个先进司法群体
靖江,位于江苏省中南部苏中平原的最南端,襟江近海,是长三角一座年轻美丽、充满生机活力的滨江城市。
靖江市人民法院,是一个拥有130余名干警的先进执法群体。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连续四次荣立一等功,涌现出一大批办案状元、勤廉标兵、法官模范,全国人大代表陈燕萍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陈燕萍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将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规律有机结合,总结了一套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核心的工作方法。这一方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要求。
2010年,靖江法院努力实践陈燕萍工作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年受理各类案件首次突破万件,达12267件,办结11466件,同比分别上升23.76%和21.85%,为该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他们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依法审判和执行,切实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矛盾缓冲器的作用,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他们正确定位法院在地方经济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按照能动司法适度主动、适度柔性、适度干预的要求,实现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司法实践的三个转变,依法主动服务大局,不断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他们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化解矛盾为主要目标,为群众办实事、化难事、解心事,努力创造和谐司法环境。
他们坚持“文化育人”导向,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创先争优氛围,为案件的公正高效审判,为司法权威的树立提供人才支撑。
在靖江采访的日子里,记者常常被法官的事迹深深打动,对这个群体都在实践陈燕萍工作法的敬佩之情催促着我夜以继日地倾听、记录他们的心声与办案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