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网络
发布时间:2005-06-09 浏览次数:1342
本网南京讯:近日,下关法院在市交警六大队设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调解室,并由专职法官在该室接受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咨询,引导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与交警部门确定了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交警部门收集相关保险资料,积极劝说保险公司参与事故处理,并在诉讼时及时提供上述信息资料。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对重大交通事故,法院和交警部门确定的联络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法院提前介入事故的调解处理。三是建立联合调解制度。对交警部门正在调解的案件,可以邀请法院人员参与;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也可以邀请交警参与调解,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设立快速立案通道。制作口头起诉登记表,方便当事人起诉,并实行当日起诉当日审查立案。五是建立快速调解机制。制作调解协议表,对有履行内容的调解协议当场出具调解书并适当减收诉讼费用。
文章出处: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