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尽人民法官的职责”
作者:沈兆明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1078
二十余载春去秋来,有辛苦一年的民工从她的手中接过血汗钱,热泪盈眶;有身患怪病的女孩在她的帮助下找回母爱,重叙亲情;有失足犯罪的少年在她的感召下认真改造,真心悔罪……她,就是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王小川。
王小川从1985年分配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三年,2009年调任少年庭副庭长。多年来,没有豪言壮语,没有铮铮誓言,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她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扬州市十佳政法干警、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十佳法官。今年2月22日,王小川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司法为民,一是要把纠纷解决好;二是要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否则,司法为民就是一句空话。”----王小川
在法院系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珍爱生命,远离民一庭”。民事案件数量巨大,案情复杂,既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力争让当事双方满意,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中既要坚持法律又要通晓情理。将法理、情理结合,真心对待当事人,是王小川20多年来主审一千二百多件民事案件无一差错的关键所在。
2008年5月,因工期延误等原因,某房产公司不能按期交房引发购房业主群体诉讼,开发商不但拒不承担违约责任,还通过各种关系向王小川说情,甚至施加压力。在诉讼调解时,购房户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在开发商提出明显过低的赔偿数额时,仍打算接受其条件。如果图省事,王小川完全可以以双方自愿为由轻松结案,但她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明确告知开发商这种“调解”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损害一方当事人利益,在她的引导和坚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合法合理的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女法官,王小川往往更能从细微处入手化解民事纠纷。2008年7月,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卷宗摆上王小川的案头。男方盛某脾气曝躁,因女方孙某无职业,多次对其打骂并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对房屋等财产未作处理。女方因此情结绪激动,认为生活难以为继,几度扬言自杀,而夫妻俩的孩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参加高考,却被父母的事情闹得无心学习,原本优异的成绩直线下降。“不管父母感情怎么变化,对孩子的爱绝对是始终如一的。”抱着这样的想法,王小川放弃休息时间,连续两天加班,不厌其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助女方树立对生活的信心,耐心细致的给男方讲解法律,告知其对女方和子女应承担的法律义务,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感动,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女方和小孩离婚后的居住和生活问题。“王法官,我和孩子都谢谢您,我一定过好每一天,把孩子抚养成才!”女方临走时,对着王小川胸前佩戴的国微深深的鞠了一躬。
“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是家庭的未来,国家的未来。审理好涉少案件,就是对家庭负责,对国家负责。”----王小川
2009年3月,王小川调入新成立的少年庭工作,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涉少案件的审理。
“我告我妈妈是因为她对我不负责任,我有病,需要她的时候她走了……”14岁的思源(化名)哭着对王小川说。小思源三岁时换上“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这是一种随着年龄增长,肌肉逐渐萎缩,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疗,行动能力会渐渐消失的怪病。起初,思源的妈妈
办过这么多案子,王小川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无论是原告或被告,他们的处境和遭遇都令人同情。而小思源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过早的成熟令人动容。他的乖巧懂事让王小川心头一酸。“也许让妈妈见见孩子,他们就不用再对簿公堂。”基于这种考虑,王小川决定带
从此以后,王小川经常带着慰问品看望小思源,积极帮小思源查找相关病例资料,联系治疗医院。“我妈妈现在对我很好,每月给我抚养费,还经常来看我,而且我还多了个‘法官妈妈’!”刚刚从沈阳治疗回来的小思源显得比以前开朗多了。
“我亏欠我的父亲、丈夫、女儿,但是我不能亏欠法官这个职业。”----王小川
正是有了对工作的激情和责任,王小川从未让司法的天平有所倾斜。但是作为父亲的女儿,丈夫的爱人,女儿的母亲,她却难以在三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对家人多了一份愧疚。
为了多办案、快办案,提高司法效率,王小川千方百计地挤出时间用在工作上,每天早早就到办公室,几乎没有按作息时间下过班,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白天组织开庭、调解,安排讨论,晚上撰写法律文书,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有时为查清案件事实,深入基层,进行大量的证据核查工作,常常忙得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做饭烧菜这类事情成了丈夫的必修课,几乎每天都得把饭菜热了又热……
“小川啊,你爸身体越来越差,体检后医生说要开刀,这几天你能不能回来一趟?”2007年8月,小川的母亲给她打来电话,多病的父亲必须住院开刀。“妈,这段时间不行啊,手上案子一个都放不下来。”“哦,工作要紧,那你忙,你忙…”,听到母亲轻声的叹气,放下电话的王小川满眼泪水。通情达理的父亲为了不影响她工作,把两次住院开刀的时间都安排在了长假日,2007年的国庆节和2008年春节她都是在医院渡过。
女儿读高三那年,王小川的丈夫在外地出长差。她本来应当安排好女儿的生活起居,好让女儿安心学习,全力冲刺。但是繁忙的工作使她无暇顾及。“女儿啊,妈妈今天……”“知道了,我今晚还是泡方便面吃是吧?”没等母亲说完,女儿有些赌气的说道。面对女儿的怨言,她只能微笑着对女儿说:“没办法,谁叫你妈是一名人民法官呢。”在默默奉献、忘我工作的同时,她的内心承载着对父母、丈夫、女儿的无限歉疚。对此她从无怨言,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她爱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家庭,但她更爱自己的岗位、爱本职。
作为一名法官,王小川在亲情、友情与法律之间,恪守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自觉遵守各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其他规章制度,不搞权钱交易,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始终坚持着公正、廉洁这一原则和底线,多次拒绝当事人贿赂和吃请,从无以权谋私及违法违纪行为。清正廉洁,严于律已,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保持一名人民法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形象。
侠骨柔肠担道义,清风正气铸天平。正如王小川所说,她很平凡,只是努力去尽自己作为人民法官的一份责任。但也许,这正是她不平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