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公里的执著与感动
作者:徐 育 翟 敏 徐 智 发布时间:2011-10-27 浏览次数:1005
900多天,1100余人次,行程逾10万公里,带案下访近千名当事人,成功调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420余件。
这是省法院审监二庭30名干警近三年来“带案下访”巡回调解统计的一组详尽数据,这是他们精心弹奏的一组和谐司法主旋律中的高亢音符。
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用两个“非常不容易”作了高度评价:“审监二庭在案件数量多、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坚持带案集中下访、巡回审判调解,非常不容易;创新审查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取得这么好的效果,非常不容易。”
的确,这奔波10万公里的行程中,记录着他们太多的执著与感动。
“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
老百姓考核法院工作的一杆秤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2008年4月正式实施,省法院受理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激增。为缓解办案压力,多数案件采取了书面审查的方式,只要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基本都是直接裁定驳回。
这样办案效率确实提高了,可人民群众却不满意了:我们到高院申诉,就是希望高院法官能听听我们的意见,没想到连法官的面都见不着,案件就被驳回了……虽然判决书上讲了很多道理,可我就是解不开心里疙瘩,还想跟高院的法官说说……
这些意见传到省法院党组,引起高度重视,党组果断决策,指示由审监二庭牵头调研,研究改进方案。
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讨论,省法院审监二庭全体法官形成了一个“十六字诀”共识--带案下访,巡回调解,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他们认为,法官只有到基层去,到群众身边去,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才能彻底地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满意。
不久,审监二庭一项机制出炉:带案集中下访,巡回审判调解。用庭长俞灌南的话来解释:凡是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要去基层做调解,凡是有实际困难的群众都要到基层做协调,凡是有对立情绪的群众都要到基层做疏导;将听证谈话放到当事人的屋里家外,将审判调解挪到当事人的村头田间,实实在在地做好群众工作。
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机制的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据统计,近三年来,审监二庭共审结案件1570件,带案下访976件,带案下访率62.22%;带案下访的976件案件中,调解420件,带案下访调解率为40.03%。
如今,记者在法官的办公室里看到挂满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审监二庭也连续两年被评为省高院先进集体,去年12月被授予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今年6月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带案集中下访、巡回审判调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时做好容易,一直坚守很难。”省高院党组分管这项工作的专委谢国伟告诉记者,现在,大量的申请再审案件要求法官们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复杂的涉诉矛盾纠纷要求法官们付出耐心细心,做好群众工作。面对两者之间的冲突,我们认为,办案效率只是法院考核法官业绩的一数据,而群众满意则是老百姓考核法院工作的一杆秤。
“不放弃,不抛弃”--
矛盾化解在群众的家里家外
2010年8月,病床上的卞某紧紧地握着审监二庭法官陈勤的手,激动地说:“谢谢省院法官能够上门为我们老百姓服务,帮我要到了救命钱啊。”
卞某是盐城市的一名普通工人,两年前他开着摩托车与蔡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伤势严重,经抢救治疗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留下了左侧偏瘫的后遗症,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还要继续治疗。但是,由于一、二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款却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生活非常困难。然而将卞某撞伤的蔡某也是一直喊冤,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撞到人,卞某是自己摔伤的,于是不断地申诉上访。双方矛盾十分尖锐。
陈勤拿到案件后,经过阅卷调查,认为蔡某的申请理由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却没有证据支持,按规定应当可以直接驳回,一裁了事。但是这样一来,蔡某肯定不会服气,卞某急需的治疗费也没有着落,双方的矛盾还是解决不了。陈勤认为,这个案件一定要调解,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是关键。
于是,陈勤带着书记员驱车近400公里,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找到了卞某的家。躺在病床上的卞某看到省高院法官上门来了,惊讶之余又难掩感动。他说:“我怎么也没想到省高院的法官会亲自到我家来。”卞某表示,他也知道蔡某家条件不太好,但是自己也非常困难,要继续治疗,他请求法院多帮自己做做工作。
陈勤又辗转找到蔡某的家,耐心地跟他促膝谈心,摆事实讲道理。面对这样的贴心调解,蔡某很激动:“我也知道你们法院是认证据说话的,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多大责任,但却没有证据,这次申诉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没想到你们省高院法官这么负责任,跑了这么远的路,亲自来找我谈话,跟我讲事实讲法律。说实在的,不管这个案件最后你们怎么处理,我也是服气了。”
最后,经过多次沟通,双方都同意各让一步,卞某愿意只要22万余元,而蔡某则从亲戚朋友处借钱再加上家里不多的存款,一次性将赔偿款交给了卞某。一起历时三载的重大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带案集中下访、巡回审判调解”机制,不仅需要法官付出热心与热情,更需要法官付出真心与真情。审监二庭要求,承办法官在送达裁定书时,要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和判决理由,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于结案后,当事人仍然有调解意愿,并且可能调解成功的,要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努力做到“不放弃不抛弃”,千万不能“案结了事”,而是要尽一切可能去做群众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很多当事人即使案件被驳回了,也对法官充满了感激。
“不转嫁矛盾,不推卸责任”--
庭领导冲在办案第一线
为了做好涉诉群众工作,彻底地化解矛盾纠纷,很多时候不仅审监二庭普通法官要带案下访,庭领导也扑在了办案第一线。2010年,该庭审判长、庭领导参与矛盾化解案件共计236件,其中和解息诉112件,占全部调撤案件的53.33%。
2009年底,审监二庭受理了中江公司与黄某等50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系列案件。
涉案的50名群众担心法院偏袒对方当事人,临近春节前组织了数十人先后到省政府、省高院、省信访局门口上访,甚至还有人声称“要抱着对方单位领导一起跳楼”,对立情绪十分严重。
审监二庭第一时间制定应急方案,庭长俞灌南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赶赴启东当地听证。
那一天,听证工作直至深夜。俞灌南走出大门,震惊地发现50名群众都跪在门口。俞灌南扶起了前排的群众,大声说:“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保证你们的权利。”
之后,副庭长于泓又与承办法官一起做对方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从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使该企业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俞灌南告诉记者:“在带案下访巡回调解的基础上,审监二庭还建立了分级递进化解矛盾机制:案件承办人为矛盾化解第一责任人,在承办人遇到难以化解的矛盾时,审判长要带领合议庭共同做化解工作;合议庭仍然无法解决的,庭领导要冲到办案第一线。一句话,担起责任,发挥集体合力,不转嫁矛盾,不推卸责任,确保将审查中能够解决的问题全部解决!”
寻找并读懂群众的眼神
他们用群众认同的态度、群众认可的方法、群众接受的语言和群众信服的方式,成功诠释了“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真谛。
他们用“带案下访、巡回调解,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十六字诀,面对着这些疑难复杂案件,面对着群众渴求的眼神,坚守着最后一道公正防线。
近3年来坚持“带案下访”成效卓越,省高院审监二庭实现了审判监督工作的良性发展,解决了涉诉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等突出问题。这些案件大多是一些棘手案件,处理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凭着他们的执著和坚持实现了案结事了目标,降低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成本,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转变工作思路,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寻找并读懂群众的眼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是审判工作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四级法院的功能设计也决定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要在基层得到解决。当前涉诉信访工作任务上重下轻,矛盾上移问题突出,只有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屏障”化解功能,切实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当地。
省高院审监二庭热心群众工作的司法实践,给全省政法机关做出了榜样。从本篇通讯中,我们读到他们--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