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9日,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先后到专项整改工作联系点南京中院和玄武法院,与两个法院的党组成员和整改办负责同志座谈,对联系点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指导。
  在听取了南京中院党组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汇报后,公院长指出,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南京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全市两级法院专项整改活动的总体态势是健康的、积极的。南京中院作为省法院党组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充分展现对全省法院的示范作用。
  就如何进一步将专项整改活动引向深入,公院长提出了四点指导意见:一是要增强抓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关键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将专项整改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联系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举措,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措施,作为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评价标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二是要增强抓好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虽然全省各级法院从  2003年“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活动以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查摆,但查摆的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此,必须继续查摆整改。要在以往查摆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需要规范的问题,明确哪些方面、哪些环节是查摆重点,明确各部门、各条线查改的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全省各级法院要在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上进一步采取措施。三是增强抓好专项整改活动的系统性。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总体思路是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半年内解决突出问题,三年内进行全面规范。因此,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要围绕将司法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的目标,进行通盘考虑。各级法院要在重点考虑全面规范司法行为总体构想的基础上,确定半年内的整改重点,并以此逐步推进整体建设。要突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这条主线,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进而全面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四是要增强抓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要总结历次开展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并从中吸取教训,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对法院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推进作用,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看审判质量效率是否提高、涉诉信访数量是否减少、息诉率是否提高、群众对法院的投诉是否减少、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数量和严重程度是否减少、群众对我们的满意度是否提高、法院队伍的精神状态是否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这些方面来衡量我们专项整改活动的效果。因此,要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
  在玄武法院座谈时,公院长在对玄武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所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后,着重就专项整改活动如何抓出成效提出了三点意见:1、在进一步查摆问题上下功夫。查摆要体现以下要求:一是准,专项整改重点是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查摆时要突出这个重点。但其他审判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也要抓住各自的查摆重点;二是要实,着重查摆出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问题;三是要到位,查摆时不要怕触及自身形象,不要怕暴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2、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对多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哪些制度执行效果比较好,哪些需要修改完善,哪些方面尚存在制度空白,要制定新的制度。制度建设要有长远考虑,有些制度的建立还需要进行调研。当前,各级法院院党组要重点确定哪些制度是半年内可以建立的。3、在进一步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制定的制度要狠抓落实,体现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涉诉信访和群众投诉的数量有所减少等方面。要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使纸面上的规定转化为干警实实在在的行为。
  公院长最后指出,省法院将在全省法院中选择若干专项整改活动的示范点,为当前的活动开展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为今后三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积累成功经验。他希望玄武法院能够成为全省法院专项整改活动的示范点。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