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倾情帮教 “浪子”终于走上回头路
发布时间:2005-06-14 浏览次数:1366
本网南京讯: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生活,17岁的男孩晓兵瞒着家长,与比他小一岁的女孩芳芳在南京孝陵卫租房同居了,然而他们还是一名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在陷入经济拮据之后他们想到了抢劫。 2004年10月24日晚,晓兵、芳芳经及另外两名未成年人经预谋,窜至南京市孝陵卫下马牌公园内,对在此聚会的某大学十多名大学生采用持刀、殴打等手段,抢得小灵通2部及现金人民币80余元。 第二天,他们在此附近吃早餐时,意外看到了自己的抢劫对象,为了把抢来的小灵通换成钱,他们把几名大学生领到自己租住处,说:“我们就住在这里,你们筹到了钱就来换小灵通吧!”后来大学生报案,几名莽撞少年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5年农历除夕前一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宣判:被告人晓兵(化名)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另外三名未成年被告人也被判了缓刑。 “阿姨,这些要求太高,我做不到!”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王萍多年从事未成年犯罪的审判工作。在审理这起抢劫案过程中,王萍发现,被告人晓兵与其他三名被告人的低头不语不同,晓兵总是一脸的无所谓。 晓兵的父母都是下岗人员,现在是环卫工人,工资加起来每月只有900多元。他们工作时间长,加班也特别多,几乎无暇顾及晓兵,家庭教育、监管失控。晓兵和芳芳离家在外擅自租房居住,他们都不知情。为了让家庭发挥更大的管理教育作用,王萍赶在春节前审理完此案,好让晓兵他们回家与家人过个团圆年。 春节长假过后,判决生效,王萍将晓兵及其父母叫到法院,来拿缓刑执行通知书。王萍要求晓兵回原来的学校继续读书。但是晓兵不愿意,说学不下去,老师和同学也会歧视他。为了加强对晓兵在缓刑期间的帮教,经王萍多方联系,联系到了一个社区,社区主任同意接受晓兵,但是也提出了许多要求。晓兵看到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帮教协议上的4条义务,当场就对王萍说:“阿姨,这些要求太高,我做不到!” 王萍没有生气,她知道对待晓兵这样的孩子要有耐心,让他从改正小错误开始,一步一步改变。 “阿姨,我太想家了,但我不请假!” 在王萍的教导下,晓兵终于到社区服务了。 一天,社区主任告诉王萍,现在社区里组织一次军事训练,可以让晓兵去锻炼锻炼,王萍想这是个好机会,可没想到晓兵自己觉得军训太苦,不愿去。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规劝,晓兵去了军营。不过待在军营里的晓兵并不老实,他不停地发短信给王萍,“求求你,让我回家吧。”这之类的短信王萍收了一遍又一遍,每当收到这样的短信,王萍不管多忙,都会不厌其烦逐条回复,利有每个机会教育晓兵。慢慢地,在军营里待了一段日子后,晓兵对军营生活产生了兴趣,一次发烧,部队里让他回家养病,他却没回家,晓兵还通过短信告诉王萍:“阿姨,我太想家了,但我不请假!” “阿姨,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得了优秀!” 5月初的一天,部队里突然发现,晓兵不见了。连长打电话叫出了王萍,两人一起到晓兵家找到了晓兵。见到王阿姨和连长,私自跑回家的晓兵也很惭愧,之后便和连长一起回了部队。这以后,晓兵就像换了个人,5月13日,部队进行实弹射击,晓兵取得了优秀,他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王萍。晓兵的父母也发现,孩子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打电话回家时还会主动关心爸爸妈妈的健康,一些简单却诚心的问寒问暖让晓兵的父母感动不已。 5月29日,军训结束,晓兵又回到了社区开始为居民服务。王萍表示,孩子正在上学的时候,9月份开学时,争取让他回学校继续他的学业,他的人生旅途才刚刚开始不久,还有好多的路要走下去,法院也会对他继续关注下去,让他走出一片美好的未来。 |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高纯